大姚县财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大姚县财政局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制定全县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参与研究制定综合经济政策。(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州财政、税收、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监督财政、税收、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等地方性法规的执行;在职责内参与办理涉及财政、税收、政府债务等方面的涉外事务。(三)编制全县和县本级年度财政预算草案,执行县人大常委会批准的财政预算,依法管理财政收支;编制全县和县本级年度财政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年度财政决算;管理上级拨款和县级财政收支;管理行政机关和财政供给经费的事业单位银行开户;管理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和罚没收入票据;管理县级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政府性基金和专项资金。(四)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制定全县财政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负责拟定全县非税收入的管理办法;负责县本级非税收入的征管。(五)拟定县与乡镇的财政预算管理体制,合理划分财力;指导和监督乡镇财政工作,合理调度资金,监督预算执行。(六)管理和监督县级公共支出;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支出政策和开支标准;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指导政府采购工作;监督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七)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包括基本建设项目拨款、科技三项费用、挖潜改造基金、支农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负责财政周转金的审核发放、管理、回收工作。(八)参与全县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政策的研究制定;制定全县性的社会保障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和监督县、乡两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对社会保障基金的使用实施财政监督;管理县级社会保障基金专户;参与制定住房、国有土地使用制度等改革政策。(九)拟定和执行财政与企业的分配政策;贯彻并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分行业的财务制度、全县的基本建设财务办法;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督工作。(十)拟定和执行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政策、改革方案、制度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有资本金权属界定、产权登记、产权转让、国有股权管理、清产核资、产权纠纷调处和仲裁工作;制定国有资本金收益分配政策,监缴县管国有资本金收益;负责资产统计、评价和资料汇总工作。(十一)管理政府性债务,执行国家债务管理的方针政策,拟定我县政府债务管理的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统一管理县政府的国内债权债务,研究政府债务状况,拟定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措施。(十二)管理和指导全县会计工作,监督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企业会计准则》、政府总预算、行政和事业单位以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负责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责;指导、管理和监督社会审计工作;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业务培训。(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监督县级部门的财务活动,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进行检查和处理。(十四)制订全县财政教育规划和财政教学计划;组织指导全县财政干部培训;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工作。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县财政局以稳增长和“财税收支专项行动”为抓手,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加强收入征管和加快财政支出进度,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1.圆满完成财政收支任务。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和政策性减收、增支等因素影响,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财政收支任务圆满完成。全县完成地方财政总收入613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58489万元的104.8%,同比增收6886万元,增长12.7%,完成州考核目标59325万元的103.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56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5160万元的101%,同比增收3402万元,增长8.1%,完成州考核目标45576万元的100.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145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01460万元的106.5%,同比增支22717万元,增长11.8%,完成州考核目标211048万元的101.7%。
2.确保了增资政策全面落实。年初以来,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全面落实了中央和省州出台的增资政策。全年共兑现增加工资的支出达13560万元。具体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用自身财力解决1600万元、从8月起执行的车改补贴656万元、从1月1日起执行的临时性补贴3046万元、改革性补贴(13.5%)半年4500万元、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832万元、中央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增加1200万元、人民警察警衔津贴392万元、零星增资1334万元等。
3.融资工作开创新局面。树立“财政保运转,发展靠融资”的理念,狠抓新增融资和债务风险防控工作,融资工作取得新突破。2016年,全县共完成政府性融资22.4亿元,比州人民政府下达考核任务12.1亿元多10.3亿元,有效地缓解了全县脱贫攻坚、重点项目建设的资金支出压力。创新方式,积极支持县内中小企业发展,县财政先后安排“助保贷”、“信保贷”保证金1900万元,与建设银行、农村信用社合作,为县域企业担保贷款1.3亿元,缓解了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4.民生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压缩一般性开支,进一步加大民生投入。全县民生支出达17.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2.9%。一是确保基本支出需要,保障了全县干部职工工资的及时发放,足额匹配了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二是加大教育和社会保障的投入力度,教育支出完成42187万元,增长2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37258万元,增长17.3%;三是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完成29875万元,增长24.6%;四是支持“三农”稳步发展。全县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40421万元,增长22.9%。全面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及时足额兑付各种惠农补贴6298万元,户均发放974元。
5.财政改革稳步推进。一是全县115家预算单位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二是圆满完成了2016年-2018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三是积极抓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贯彻落实,全面完成了政府和单位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四是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全年共清理收回存量资金7912万元;五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圆满完成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录入和资产清查工作;六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全年完成政府采购金额8733.65万元,节约率达8.65%。
6.抓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一是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抓好“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不断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二是抓好党员目标管理责任书、党员履诺承诺亮诺、党员个性化等考核工作;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开展四个责任主体提醒谈话;四是开展局机关工作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加强廉政风险防范防控。
7.献真情,扶真贫。一是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选派由副局长带队的驻村扶贫工作队脱产抓好联系村委会的脱贫攻坚工作;二是认真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到82户贫困户家中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进村入户达380余人次;三是从我局工作经费中拨付大古衙村工作经费2万元,给予入股“大古衙村强基惠农合作股份科技扶贫实验示范基地”补助5万元,向贫困户发放了价值4.1万元的土鸡苗和饲料,组织技能培训1期88人;四是春节前向贫困户发放价值1.5万元的慰问品,为村委会和大古衙完小配备了价值10万余元的办公用品和课桌椅,为292人购买了人身意外险;五是为大古衙村争取项目资金125万元,项目涉及4个小组户外道路建设和村组活动场地建设,惠及270户935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县财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属行政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县财政局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8人。其中:行政编制4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8人。
退休人员1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其中1辆已报废,报废手续未完成)。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10,860,283.70元(其中农开办229,900.00元),比2015年减少-62,306.93元,减少0.57%,减少原因是农开办提取的项目管理费减少。其中:(1)财政拨款收入10,478,729.12元,比上年数10,341,566.90元增加137,162.22元,增1.33%;(2)其他收入381,554.58元,比上年581,023.73元减少199,469.15元,减34.33%。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13,147,164.15元,比上年支出数9,591,939.06元增加3,555,225.09元,增37.06 %,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414,170.65元,增19.97%,增加原因主要是政策性增资;项目支出增加2,141,054.44元,增85.31%,增加原因主要是标准化财政所建设工程完工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机关日常支出36.80万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3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支出项目资金465.09万元,主要用于:(1)支付龙街、赵家店、昙华、六苴准化财政所建设工程决算资金1,107,683.86元;(2)为湾碧、昙华、六苴财政所配置办公设备,金碧等11个财政所保会通财务软件升级合计支出137,121.00元;(3)举办全县财务人员《政府会准则—基本准则》、新《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务基础知识、预算、国库业务等培训会议费支出;(4)部门预算、决算编制培训等会议费支出;;(5)全县会计人员国有资产管理培训费用支出;(6)拨付扶贫联系点大古衙村委会经费92,640.00元、;(7)向“9.06”洪涝灾害捐款50,000.00元;(8)支付财政一体化技术服务费36,000.00元、部门预算管理系统软件服务费23,000.00元、预算执行系统动态监控费24,000.00元、会计监督检查服务费20,000.00元、财政票据BS管理系统网络维护费3,800.00元、广电网络公司专线网租用费52,800.00元;(8)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编制费100,000.00元;(9)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可研编制费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5.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8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77.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81%。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5.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6%。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2.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6%。
4.农林水(类)支出33.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1%。
5.住房保障类(类)支出47.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6%。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0.23万元,支出决算为18.63万元,完成预算的92.0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35万元,完成预算的90.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30万元,完成预算的92.9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统筹安排,合理布置,减少单项工作下乡次数;二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减少了公务接待费支出。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0.2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52万元,下降35.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27万元,增长36.32%。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近年来乡(镇)财政所人员更换频繁,财务人员业务薄弱,财政局加大了乡(镇)财务人员培训力度,增加了培训次数,导致公务接待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35万元,占34.08%;公务接待费支出12.30万元,占65.92%。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3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35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到各乡(镇)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及业务督导、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到乡(镇)进行工程管理、验收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公务接待费支出12.3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3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2批次,接待人次1538人。主要用于乡(镇)财政所、卫生院、中心学校财务人员财务知识培训、部门预算培训、部门决算培训、资产管理培训等培训会议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8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8万元,主要原因是为了满足办公需要,为财政所配置了一批计算机、传真机、打印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培训全县财务人员、农村综合改革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程管理、验收、农业综合开发工程管理、验收等方面的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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