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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审计局机构职能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23103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2022年01月04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审计局机构职能

一、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我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按照国家和审计署、省审计厅、州审计局的有关审计法规和工作方针、政策,制订地方性审计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并监督执行;制订全县审计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和审计重点,组织开展行业和重大专项资金的审计或审计调查;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县人民政府和州审计局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县人民政府报告政府投资审计结果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乡(镇)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省、州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政府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县级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县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县人民政府部门、县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国际金融机构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赠款项目和项目执行单位的财务收支。
  8.对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经济行为的绩放进行审计评价。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县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县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和省、州、县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
  (九)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县级驻外机构财务收支及资产、负债和损益。
  (十)推广信息技术的应用,组织建设审计信息系统。 
 (十一)承办大姚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曹显存:主持审计局全面工作。全面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创新、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主抓意识形态、保密、信访、跟踪审计工作;负责主持审计业务会议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裴红:协助局长分管纪检监察工作。负责禁毒、反恐、平安建设、综治维稳、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扶贫、防震减灾工作。分管财金股、行保股。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之峰:协助局长分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精神文明创建、信息化建设、政务服务、政务信息与政务公开、人事、财务管理、统计、档案工作。分管局办公室、投资股。

副局长永海燕:负责局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心下一代和审计审理、法制建设、统一战线、老干部工作。分管经责股、法制股。


  三、内设机构
  根据大政办通〔2011〕112号《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云编办〔2016〕253号《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  云南省审计厅关于统一上划省以下审计系统人员编制及有关管理规定的通知》,大姚县审计局内设办公室、财政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社会保障审计股、金融外资运用和经贸审计股、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股、信息股、法制股共计10个股(室)。
  (一)办公室
  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组织有关重要会议,起草有关重要报告、文件以及审计机关管理制度;编制审计工作规划,安排年度审计项目;划分审计范围;负责宣传、信息、统计和机关文电处理以及保密、信访档案管理、会计、人事管理、劳动保障、干部培训等事务;管理行政及审计事业经费;管理后勤服务工作等。
  (二)财政审计股
  负责审计县财政局、县地方税务局及其下属单位的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负责拟定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工作方案;负责审计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县地方税务系统税收征管情况、县级金库办理县本级预算资金的收纳拨付情况;负责审计中央、省、州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县人民政府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三)经济责任审计股
  负责我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向领导小组和成员单位报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负责对县委、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及县级各人民团体主要负责人;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包括主持工作的副乡镇长);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县属事业单位和县管学校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四)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
  负责编制政府投资项目年度审计计划,制定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方案;组织与政府投资项目有关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对重大投资项目的预算执行(跟踪审计)、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实施审计,并对其效益进行评价;负责聘请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员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业务的监管;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五)行政事业审计股
    负责审计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办公室(县监察局)、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汇总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六)社会保障审计股
  负责审计县社会保障、救灾教济及受县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负责审计民政、社保部门及受县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险基金征集管理使用及其财务收支;对各项社会福利、救灾救济、优抚安置和社会捐赠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七)金融、外资运用和经贸审计股
  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负责对县内省属地方金融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审计监督;组织对大姚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和大姚县城镇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负责审计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下属单位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八)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股
  组织审计县主管部门和县人民政府管理的农业专项资金、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负责审计县农业局、水务局、林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境保护局、县扶贫办及其下属单位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九)信息股
    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维护全局计算机通信网络及局域网、视频会议系统;全局计算机管理、维护、培训及审计网站日常等工作。
  (十)法制股
  负责组织制定有关审计业务的规章制度;组织对全县审计机关和社会审计组织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受理审计行政复议和应诉;审核、审理与复核局机关和派出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审计结果报告、审计调查报告、审计结果公告;组织实施审计普法教育;指导全局的法制工作;组织检查审计行政执法情况。
  办公室电话:6222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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