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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民政局关于对大姚县十届政协第五次会议第10050018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dyx007/2026-00060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民政局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民政局关于对大姚县十届政协第五次会议第10050018号提案的答复 生效日期:

雍梅:

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大姚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县“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提案》(第10050018号)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及阶段性成效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县“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一、关于“强化顶层设计,优化规划布局”的建议

大姚县民政局高度重视推进我县“医养结合”养老模式探索和发展,“十五五”期间民政系统共规划项目44个,总投资31.56505亿元,其中养老类项目20个,总投资10.12605亿元,重点打造“医养结合”深度融合发展,目前已成功运营大姚县医养照护中心(大姚县老年护理院、光荣院),设置床位326张,现有入住老人144人,下一步还将围绕县委、县政府战略部署在金碧镇、石羊镇、赵家店镇、铁锁乡、湾碧乡实施试点项目建设,推动我县医养结合优质资源在康养服务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关于“健全制度规范,强化监管服务”的建议

大姚县制定印发《中共大姚县委办公室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办字〔2023〕9号),制定《大姚县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进一步明确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职能职责,明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健全完善服务供给、服务保障、服务监管机制。二是健全养老机构日常管理制度建设。2023年5月县民政局出台了《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乡镇敬老院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大政办发〔2023〕41号)和《大姚县民政局关于印发〈大姚县民办养老机构运营管理监督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大民发〔2023〕4号)文件,逐步规范公办、民办养老机构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关于“拓宽资金渠道,强化保障支撑”的建议

完成大姚县中心敬老院新建项目,大姚县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属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总建筑面积14875平方米,建设床位350张,床均面积42.5平方米,总投资525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4200万元,地方投资1050万元), 目前准备搬迁入住。2026年5月已全面启动了大姚县石羊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各项前期工作,现正在加强与省州自然资源部门对接,加快项目土地报批手续进度,争取12月前开工建设,确保于2027年12月底以前竣工验收。

四、关于“加强人才培养,夯实队伍基础”的建议

养老服务工作重视加强养老服务人员素质提升技能培训,2026年1月组织养老护理人员51人参加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培训,目前,有养老护理从业人员138人,持证上岗122人,占比达95.9%,不断提升养老机构负责人业务水平和养老机构服务能力。2025年10月我县选手王欢同志荣获楚雄州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养老护理员竞赛第四届养老护理技能大赛“第四名”。

再次感谢贵单位对我县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若有好的意见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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