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民政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
大姚县民政局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大姚县民政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大姚县民政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支出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大姚县民政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民政事业发展有关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政策、标准、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2.依法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检查,承担县级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3.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社会救助。指导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4.负责村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乡镇及其以下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和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5.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县婚姻、殡葬管理政策及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督促经营性公墓审批备案、年检,开展公益性公墓的审批管理,监督检查全县殡葬改革和殡葬法规的执行情况。指导辖区内的婚姻、殡葬等服务机构有关工作。依法办理内地居民的婚姻登记工作,配合贯彻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6.负责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项残疾人福利工作。7.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8.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9.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慈善和社会捐助工作。10.监督和指导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管理使用好上级下达的福彩公益金。11.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救助股、社会组织和慈善事业管理股、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股、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股。
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
1.大姚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为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2.大姚县殡葬服务中心,为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3.大姚县殡仪馆,为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4.大姚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大姚县救助管理站),为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5.大姚县中心敬老院,为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兜底保障,筑牢乡村振兴底线。通过“大数据核对+铁脚板摸排”,对困难群众进行精准识别,全县纳入城乡低保8769户15259人,发放低保金5829.38万元,纳入特困人员供养1677人,发放供养金2263.92万元,实施应急性、过渡性的临时救助655户2432人次233.92万元。健全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与乡村振兴、医保、残联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对预警发现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群众中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相应帮扶。新增低保对象322户663人,新增特困供养对象92人,退出低保保障585人;将低保边缘家庭一级、二级残疾人和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参照“单人户”100%纳入保障范围。将符合城乡低保政策的脱贫户和监测户纳入低保保障2282户5949人;将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脱贫户和监测户给予兜底保障312人,支撑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增加转移性收入2354.22万元。
(2)一老一小”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完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协同推进儿童福利与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养老服务提质扩容,三岔河镇敬老院、铁锁乡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完工;县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主体已完工,正在进行装修。以项目管理为抓手,开展民政系统债务全面排查,明确化解重点与目标,全年完成债务化解281.3万元,50万元及以下已全部清零。全县有养老服务从业人员137人,122人持证上岗,持证率达89.05%。发放高龄津贴、长寿补助79385人403.6649万元,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14486人72.43万元。搭建大姚“爱满夕阳”农村留守老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为15个村(社区)275名困难老年人开展居家上门照料服务。联合多部门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大检查,全年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强化儿童福利保障,实施分类救助保障孤困儿童1400余名500余万元,全面推行“红黄蓝”三色风险识别机制,统筹全社会力量对3000多名留守、流动和困境儿童实施精准化差异化关爱帮扶。
(3)深化改革创新,着力优化社会事务服务。推动社会事务管理服务向规范化、人性化、便民化升级。以婚姻登记机关为主阵地,大力倡导移风易俗。在“5.20”等特殊日期举办集体婚礼、颁证仪式,弘扬文明节俭婚俗新风,共办理结婚登记845对,离婚登记314对,补发结婚证255对,补发离婚证13本。殡葬管理惠民绿色,深入开展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稳步推进城市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设,探索创新建设节地生态公墓试点8个并投入使用,全年应发惠民殡葬补助资金862.06元,县财政保障并发放补助资金506.25万元。稳步推进残疾人福利,精准落实5000余名残疾人两项补贴800余万元,创新精康复服务供给机制,积极争取200万元省级试点项目资金支持,为全县约1600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精准可及的社区康复服务。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联合公安等部门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关爱行动,全年救助126人次。依法做好福利彩票销售站点管理和服务,福彩销售额2188万元。持续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利用二维码小程序新增兴趣点地名500余条。以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为核心,严格把关,规范年检,2024年度年检率为92%。选聘9名党建指导员到社会组织开展党建指导260余次,实现社会组织党的组织覆盖率达94%,党的工作覆盖率达100%;严格落实准入机制,常态化开展摸排,健全完善分类管理制度,对注册登记的141家社会组织及299个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开展业务监督指导3场次。
(4)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大力践行主动想、扎实干、看效果抓工作“三部曲”,以目标任务为导向,群策群力,直抓推进,持续深挖细查民政领域不正之风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堵塞漏洞。着力解决一批推进民政工作发展中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切实把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化解在“最初一公里”,尽最大努力办成一批“民生实事”,推进各类整治整改工作落地见效,以整治成果回应群众关切和期盼。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在职实有28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6708439.7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0208439.77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650000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066417.77元,主要原因分析:1.由于惠民殡葬政策改革,惠民殡葬补助未纳入预算,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较上年减少;2.县民政局下属的事业单位大姚县殡仪馆2025年10月收回民政局营运,有经营性收入,较上年增加。所以总的财务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0208439.77元,其中:本年收入30208439.77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208439.7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33582.23元,主要原因分析:由于惠民殡葬政策改革,惠民殡葬补助未纳入预算,导致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6708439.7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0208439.77元,其中:基本支出7958215.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01187.00元,主要原因分析2025年10月殡仪馆收回后殡仪馆临时聘用人员工资纳入年初预算,导致基本支出预算增加;项目支出22250224.7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34769.23元,主要原因分析2026年惠民殡葬政策改革,惠民殡葬补助未纳入年初预算,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02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5157471.00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福利性支出及单位运转经费;
2、20802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68770.00元,主要用于购买符合民政条件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3、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66989.00元,主要用于发放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养老金;
4、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99351.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69894.00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行政人员基本医疗及大病保险;
6、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03489.00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事业人员基本医疗及大病保险;
7、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136807.00元,用于支付在职行政人员基本医疗补助;
8、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000.00元,用于支付在职事业人员医疗补助;
9、2081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38404.00元,主要用于保障孤儿生活水平;
10、2081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老年福利2016359.4元,主要用于高龄老人和百岁以上老人生活补助;
11、20811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95358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
12、20819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1106356.94元,主要用于保障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水平;
13、20819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6619612.67元,主要用于保障农村居民最低生活水平;
14、20821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366932.96元,主要用于保障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生活补助;
15、20821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588398.8元,主要用于保障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补助;
16、2082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67224.00元,主要用于保障精简退职、40%救济等社会定补人员生活补助;
17、2081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殡葬138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殡仪馆正常运转开支;
18、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26208.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死亡后遗属补助;
19、20808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伤残抚恤135960.00元,主要用于水利水电伤残民工生活补助;
20、2082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临时救助支出429590.00元,主要用于突发情况的救助;
21、20810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养老服务11424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办敬老院管理人员工资;
22、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40422.00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大姚县民政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大姚县民政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大姚县民政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0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六、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大姚县民政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7000.00元,较上年减少3600元,下降11.7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大姚县民政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大姚县民政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2000.00元,较上年减少3600.00元,下降23.0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6次,共计接待160人次。与上年对比减少3600.00元。
减少的原因是:2026年我部门将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管控公务接待的标准、范围等,压缩非必要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大姚县民政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均为15000.00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孤儿基本生活救助项目: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提供关爱工作,提高孤儿生活保障水平,使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使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不低于上年。
(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资金项目:为农村“五保”老人、城市“三无”老人、重点优抚对象和80周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老年人人身安全。
(三)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目:保障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生活保障,使被救助的残疾人知晓救助政策,对救助政策的满意度在85%以上。
(四)特困人员经费项目:保障特困人员生活补助,按时足额发放特困人员生活补助,使保障对象满意度在90%上。
(五)殡仪馆运转经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发展理念,围绕惠民、绿色、文明殡葬,以满足人民群众殡葬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提升殡葬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保障,以创新殡葬管理体制机制为动力,推动殡葬改革、殡葬事业更好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
(六)高龄老人保健补助、百岁以上老年人长寿补助项目:保障80周岁以上老人的基本生活需求,按照“低标准、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总体要求,对80-99岁、100周岁以上老人按照每月不低于50元、300元的标准发放,覆盖符合条件的老年人100%。
(七)城乡低保人员经费项目: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政策,精准识别,使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使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有所提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能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6.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 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
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具体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具体包括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具体包括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具体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大姚县民政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3914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640.00元,主要原因分析:2025年有人员退休,公用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大姚县民政局资产总额123396756.83元,其中,流动资产6598107.54元,固定资产83738258.2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33060391.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6153050.2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3545418.3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5项,账面原值952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84.35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大姚县民政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附件【大姚县民政局2026年度部门预算公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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