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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索 引 号:dyx007/2025-00047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民政局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生效日期: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大姚县民政局是大姚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其工作职责是:1.拟订民政事业发展有关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政策、标准、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2.依法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检查,承担县级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3.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社会救助。指导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4.负责村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乡镇级及其以下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和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5.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县婚姻、殡葬管理政策及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督促经营性公墓审批备案、年检,开展公益性公墓的审批管理,监督检查全县殡葬改革和殡葬法规的执行情况。指导辖区内的婚姻、殡葬等服务机构有关工作。依法办理内地居民的婚姻登记工作,配合贯彻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6.负责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项残疾人福利工作。7.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8.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9.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慈善和社会捐助工作。10.监督和指导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管理使用好上级下达的福彩公益金。11.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救助股、社会组织管理和区划地名股、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股、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股。

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 大姚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为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2. 大姚县救助管理站(大姚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为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3. 大姚县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中心,为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4. 大姚县中心敬老院,为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5. 大姚县福利院(大姚县儿童福利院),为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6.大姚县殡葬服务中心(大姚县殡仪馆),为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大姚县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1、大姚县民政局

纳入大姚县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姚县民政局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大姚县民政局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人(离休0人,退休12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养老服务事业全面推进,关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机制,养老服务基础不断夯实。印发了《大姚县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大姚县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等,建立了养老服务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扎实推进县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三岔河镇特困供养设施建设项目、铁锁乡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金碧镇黄海屯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龙街镇龙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及6个敬老院消防提升改造工程,不断补齐现有养老机构设备、设施短板,全面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建设标准化。有序开展护理从业人员培训,不断提升养老服务护理能力和素质,全县有养老服务从业人员134人,132人持证上岗,持证率达98.5%。加强对养老机构的内部管理,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实现了各项工作流程程序化、规范化。县中心敬老院在全州托底性养老机构中处于领先地位,县医养照护中心已建成“机构养护+医疗康复+居家服务+旅居康养+照护技能培训”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正分步骤、分阶段有序开展,已为全县930名留守老年人开展探访关爱服务5000余次,实施了100户困难家庭老年人适老化改造项目。多措并举筹措资金开办了16个老年幸福食堂,覆盖8个乡镇7个社区9个村委会,解决了2800余名留守老年人用餐难题。积极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搭建了大姚“爱满夕阳”农村留守老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采取政府补一点、个人出一点,引入第三方服务,为15个村(社区)275名困难老年人开展了上门照料服务。2024年发放高龄津贴、长寿补助74861人次382.491万元,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14017人次70.085万元。

(二)社会救助精准高效,切实兜好兜牢基本民生底线。紧紧围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职责,不断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2024年全县纳入城乡低保8862户15844人,发放低保金6250.09万元,纳入特困人员供养1586人,发放供养金2260.41万元,实施应急性、过渡性的临时救助700户2616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252.08万元。2024年7月启动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探索“定范围、明内容、优服务、建档案、重评价”五步工作法,推动形成适应特殊困难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让兜底保障、改善民生的社会救助更加丰富、更有温度。

(三)稳步提升服务质量,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工作更有温度。殡葬工作取得新成效,大姚县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启动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完成了4个乡镇级公益性公墓提质改造和6个乡镇级公益性公墓改扩建项目,赵家店镇打左基、平地两个村级公墓建成投入使用。积极探索创新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新模式,在新街镇斑竹箐和金碧镇凉桥建设林下节地生态公墓试点2个。大力整治殡仪馆乱收费行为,扎实推进殡仪馆规范化建设,有效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殡葬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排查出问题26个,已全部整改完成。

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有序推进,成立了民政系统工作专班,统筹调度专项行动工作任务的落实;召开工作推进会议,明确了开展专项行动的工作任务和内容要求;共组织开展了两轮次谈心谈话和自查自纠事项报告工作,查找出存在问题456个,已建立相关问题台账,经梳理,均不存在腐败、违法犯罪等问题;开展了公墓非法扩建专项排查,对全县殡葬项目开展矢量数据采集和相关信息登记,对自查自纠和问题线索排查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做好残疾人帮扶工作,2024年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9.95万人次893.03万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28人,支出流浪乞讨救助资金2.09万元。针对全县1300余名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不同需求特征,实行关爱服务“红黄蓝”三色分类管理关爱服务工作。“精康融合”专项行动稳步推进,为全县1500多名国家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系统在册在管精神障碍患者提供社区康复服务,12个康复服务站合计组织活动45场次,参与人数1386人次。围绕14项重点任务积极开展“乡村著名行动”,二维码小程序增加兴趣点地名500余条,完成县城区76条临街商铺及自建住房门牌安装工作。“博爱大姚‘一老一小’关爱工程”项目已筹集善款近22万元,持续关爱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助力全县老年幸福食堂运营。

县民政局扎实推进党的建设和民政领域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民政干部的能力与新时代民政精细化工作要求还有差距。特别是民政工作的基础在乡村一级,基层工作人员事务繁杂,人员调整频繁,部分工作人员在政策落实的精准度上还有差距。二是新时代上级对民政工作的要求、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期盼与县级财政困难之间存在矛盾。三是随着新时期民政工作领域不断延伸,一些工作如“一老一小”等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发力才能做好,但目前工作合力尚未形成,工作推进困难等。下一步,我局将聚焦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采取措施,不断补齐短板弱项。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民政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44026772.1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3980911.19元,占总收入的99.9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5861.00元,占总收入的0.03%。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2065859.06元,增长18.0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2019998.06元,增长18.05%;上下年度均无上级补助收入;上下年度均无事业收入;上下年度均无经营收入;上下年度均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45861.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2024年民政的很多工程项目已经完工,加大了工程项目的拨款进度,同时城乡困难群众的补助进行了提标,增加了相应的资金下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民政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44420497.44元。其中:基本支出4724439.10元,占总支出的3.27%;项目支出139696058.34元,占总支出的96.7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2394368.63元,增长18.3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392504.81元,下降22.76%;项目支出增加23786873.44元,增长20.52%;上下年度均无上缴上级支出;上下年度均无经营支出;上下年度均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构改革,民政局划转社工部2人,2024年调出1人,职工总数减少3人,导致人员工资减少,基本支出相应减少。项目支出增加的原因:一是2024年民政局很多工程项目已经完工,拨付了相应的项目工程款;二是城乡困难群众的补助进行了提标,增加了民政资金的支出,所以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民政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724439.1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444872.98元,占基本支出的94.0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79566.12元,占基本支出的5.9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民政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9696058.3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7600000.00元。

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项目经费9315293.00元,主要用于保障城市低收入人群基本生活。

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项目经费53185692.00元,主要用于保障农村低收入人群基本生活。

3.临时救助项目经费2520841.64元,主要用于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群体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救助。

4.特困供养项目经费22604084.00元,主要用于五保老人生活补助。

5.高龄老人项目经费3825010.00元,主要用于80周岁以上及100周岁以上老人生活补助。

6.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项目经费702750.00元,主要用于保障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补助。

7.儿童福利项目经费96764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孤儿的基本生活。

8.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目经费893033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

9.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项目经费20991.30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生活基本救助。

10.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目经费486980.4元,主要用于40%救济、精简退职人群基本生活救助。

11.城区临街商铺及自建房门牌制作项目经费86152.00元,主要用于城区临街商铺及自建住房门牌安装费用。

12.乡镇养老机构建设项目经费24610094.00元,主要用于乡镇敬老院、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工程建设及提质改造等。

13.助餐服务点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城区及乡镇老年服务助餐点补助。

14.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经费7600000.00元,主要用于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工程建设。

15.惠民殡葬改革补助资金项目经费4740200.00元,主要用于人员死亡火化政府给予的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民政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630050.8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99%。与上年相比增加21466702.57元,增长18.32%,完成年初预算的167.5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7734681.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35%,完成年初预算的167.76%。主要用于用于发放单位正式人员的工资,发放城乡低保及临时救助金、孤儿生活补助、特困人员供养补助、惠民殡葬补助资金、高龄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其他农村生活救助、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等民生资金,同时用于拨付养老机构,养老服务中心、敬老院消防设施改造;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发放城乡低保及临时救助金、孤儿生活补助、特困人员供养补助等民生资金标准有所提高,高龄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等民生资金发放人数有所增加;同时一些工程项目按照工程进度已完工,已按照工程进度拨付相应工程款项。

9.卫生健康(类)支出58213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2%,完成年初预算的188.77%。主要用于单位正式人员的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及殡葬行业一线工作人员临时补助资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单位在职职工调出3人,人员减少,同时支付殡葬行业一线工作人员疫情期间临时补助,年初未预算此笔资金,导致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1323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3%,完成年初预算的96.98%。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单位调出在职职工3人,公积金总额减少,导致差异。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000.00元,决算为26925.1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717.88元,下降28.4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14925.1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5.43%,完成年初预算的99.5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元,决算为12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4.5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074.88元,下降25.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643.00元,下降31.9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5643.00元,下降31.9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000.00元,支出决算为26925.12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717.88元,下降28.4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14925.1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元,决算为12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公务接待决算数和预算数相等,导致总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原因是我单位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年内减少公务活动使用公务用车频率,降低了燃油费、过路费、维修维护费的开支。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074.88元,下降25.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643.00元,下降31.9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5643元,下降31.9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非必要公务接待,降低公务用车使用频次,从而导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相比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是年内减少公务活动使用公务用车频率,降低了燃油费、过路费、维修维护费的开支;公务接待支出减少是单位压缩非必要接待,直接减少接待场次和参与人数,严控接待范围,杜绝超标准、超范围接待。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困难群众、实地查看相关项目工程进度等相关工作、日常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上级部门工作检查、工作调研、招商引资相关工作、乡镇到单位办理相关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姚县民政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9566.12元,比上年减少118560.63元,下降29.78%,主要原因是民政局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单位运行经费,2024年单位在职职工调出3人,同时单位以前年度差欠的办公经费逐年偿还,2024年已基本能保障正常运转,未偿还以前年度办公经费,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整体下降。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大姚县民政局资产总额7243706.54元,其中,流动资产7050866.56元,固定资产192839.9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892582.3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943987.6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4901平方米,账面原值9874793.39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89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4927.1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48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4445.1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4927.12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4927.12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四、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

五、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六、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七、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八、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大姚县民政局

                                                                                                                                                                                                                                      2025年10月13日

监督索引号53232600331401111


附件【大姚县民政局20251011110624770.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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