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姚县民政局 大姚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大民发〔2023〕9号文件精神,对3个月都无法联系上的已享受高龄津贴的老人且信息比对未提供死亡数据的,可暂停发放高龄津贴,待取得联系核准实情后,补发其高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