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司字〔2020〕1号
杨克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县农村地区普法宣传教育》的提案,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普法工作的关心。您的提案对推动实施全县普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启动“八五”普法规划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近年来特别是“七五”普法以来,全县的普法工作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有效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和省、州工作要求,全面实施全县“七五”普法规划。全民法治观念进一步强化、法治素养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增强。全县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逐步形成。
一、抓创新,农村普法更加精准有力
(一)创新理念,普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序推进。为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质量和水平,2019年3月,县委普法办提出了推进实施普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思路,着力解决普法和用法供需不对称问题。围绕普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目标任务,通过召开联席会、座谈会、实地走访、问卷调查、案例分析等方式,深入铁锁、湾碧、昙华、三台、桂花、新街、石羊、龙街8个乡镇,公检法3家政法单位开展工作调研,对普法“需求端”摸底调查。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形成制定了《大姚县关于推进实施普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工作方案》。针对农村普法教育,把三岔河镇、新街镇、昙华乡确定为普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试点乡镇。力争到2022年,全面完成各行业、各领域实施普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目标。试点乡镇从需求侧出发,认真调研,摸清本乡镇普法工作中的短板和制约普法工作的“瓶颈”,切实把“靶子”找准,把普法重点找实,为精准普法、靶向普法奠定基础,推动普法从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
(二)创新机制,“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为全面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中共大姚县委办公室、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深入推进“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办字〔2017〕8号)文件。切实整合乡镇各站所和县级各有关部门的普法力量资源,在扎实抓好本系统普法的同时,结合执法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向农村群众开展普法。变普法由司法行政部门一家“独唱”为各级各部门“大合唱”,实现普法由“小马拉大车”向“大马拉大车”的转变。
(三)创新方式,普法方式更加灵活多样。各乡镇各部门在坚持和用好“户长会”、“村村小广播”、标语宣传等传统普法的基础上,注重结合实际,大胆实践创新,充分挖掘普法资源,开发利用“普法小能人”、“小彝剧”、“花灯”“农村宴席安全提醒”“双语普法”等形式开展农村普法教育。例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以来,三台乡结合彝族人口占90%的实际,乡党委政府积极鼓励支持国家级非遗传承人普文学,把呆板的疫情防控法律知识编成通俗易懂、朗朗上口的“顺口溜”,用彝汉“双语”形式在“抖音”“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广泛传播,让广大彝族群众听得懂、记得牢,该视频点击率达10万+,得到州委宣传部的充分肯定。新街镇利用文艺花灯队把涉及农村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编成“花灯”文艺节目,到各村开展演出,让群众在寓教于乐中接受法治教育。昙华乡结合山区彝族群众比重大,文化程度相对较低的特点,积极发挥彝剧团的优势,把发生在本县本乡的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创作改编成彝汉“双语”普法节目“小彝剧”,受到广大彝族同胞的欢迎。各乡镇结合各自实际,利用“开井节”、“太子会”“赛装节”“火把节”“插花节”等民族传统节日,开展针对性更强、群众乐于接受、效果更好的普法教育,农村群众的法治意识普遍增强。
二、抓根本,农村普法基础进一步夯实
(一)强队伍,普法骨干素质不断提升。按照“七五”普法规划的要求,我县把加强普法宣传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作为普法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全县12乡镇129个村(社区)及时调整充实了普法骨干队伍,把明法纪、守公德、懂政策的退休干部、退休教师、退伍军人、村民小组长吸收到普法志愿者队伍中来。每年定期组织开展普法骨干培训,不断巩固和提升农村普法骨干队伍素质。“七五”普法以来,全县县、乡、村(社区)共举办各类普法骨干培训166场次,培训普法骨干5800余人。
(二)强监督,普法责任进一步压实。县人大常委会根据“七五”普法规划决议和年度工作议题安排,每年组织县人大代表对全县“七五”普法工作情况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视察和执法检查,及时发现普法工作中的存在问题,严格督促有关部门限期整改落实;各乡镇人大主席团结合各乡镇工作实际定期对本乡镇普法工作情况开展督查视察,推动了“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落地。执法司法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全面落实“以案释法”制度,把普及法律知识贯穿于执法司法活动的全过程,通过巡回审案、违法犯罪案例宣讲、现场执法普法、典型案例发布等举措,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实现了办理一件案件、宣传一部法律、教育一片群众的效果。例如,围绕普及生态保护方面的法治宣传,2019年11月,县检察院对县水务局不履行三岔河小河门口河道管理职责的违法行为提起公益诉讼,元谋县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我县组织了县级执法部门及部分群众80余人参加了旁听。今年疫情防控期间,县人民法院通过公开审理1件捕猎野生动物案件,开展“以案释法”,达到了警示教育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目的。“七五”普法以来,县法院加大“巡回审案”力度,每年组织法官深入各乡镇、村开展案件“巡回审理”,各乡镇积极组织案件当事人及其周围群众开展旁听活动,通过案件审理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了一村群众,提高了群众的守法意识。
(三)强阵地,农村普法覆盖面不断扩大。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的需求,建立了1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和12个乡镇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服务平台涵盖了法治宣传服务、人民调解服务、公证律师和司法鉴定服务、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多项服务职能。平台建立以来,全县13个实体平台共接受法律咨询服务5600余人次。2017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打造乡镇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培养普法宣传中心户、培育法律明白人的通知》(大普办发〔2017〕8号),即以乡镇为单位建设乡镇“法治宣传教育中心”,以村(居)民小组为单位确定1户“普法宣传中心户”,以家庭户为单位,确定户主或有一定文化基础、懂法律政策、通情达理的家庭成员,培育成为家庭“法律明白人”。目前,全县共建立“法治宣传教育中心”12个,“普法宣传中心户”1021户,“法律明白人”53611名。各乡镇根据农村特点,结合实际,发挥“两中心一明白”作用,适时开展普法宣传,推动农村普法工作纵深推进。统筹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和“农村书屋”建设,建立法治图书室(角)141个,法治类图书14300余册、设立法律顾问工作室129个、设置固定法治宣传栏141个。“七五”普法以来,县司法局向129个村(社区)书屋赠送法律图书、画册1万余册,进一步丰富了农村群众的精神文化,拓宽了普法渠道。
(四)强载体,农村普法渗透率持续增强。按照普法责任制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利用“三下乡”“3·15”、“综治宣传月”“安全生产月”“12·2”交通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大节点开展主题宣传,还利用“清明节”“火把节”“农民丰收节”“孔子文化节”“核桃文化节”“彝绣文化节”等重大节日节点,积极开展与履行职能、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通过法律咨询、分发宣传资料、宣传品、赠送普法历书、手机报、LED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开展宪法、婚姻家庭、社会治安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适应“互联网+”法治宣传新要求,“七五”普法以来,各执法司法部门积极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互动性强等优势,围绕公众对法律需要和服务需求,利用官方微博、微信、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运用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语言以及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法律、解读法律,提升普法效果。积极推广使用“云南掌上12348”公共法律服务,为群众提供流程查询、在线申请或预约办理等服务,拓宽了群众学法渠道。
三、抓重点,普法作用更加突出
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紧紧围绕脱贫攻坚、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疫情防控等重点,深入广泛开展法治宣传。
(一)围绕中心,法治扶贫助力精准脱贫。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大姚县因地制宜探索实施法治扶贫,紧扣“法治宣传助力脱贫攻坚”的宣传主题,坚持“富口袋”与“富脑袋”并重,将法治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统筹调度各方面力量,高效整合、优化配置各类法治资源,逐村逐户精准摸清法治需求,针对贫困人口、贫困户、贫困村千差万别的民情,开展“法治体检”,强化会商分析研判,根据需求精准制定法治扶贫“一村一方案”“一户一对策”,采取现场宣传讲解,发放宣传资料、咨询讲解,以案释法等形式,对因案的加强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对因事的加强矛盾纠纷调处和法律服务,对因恶习的强化法治教育和重点管控,对因陋俗的引导树立法治思维、弘扬新风正气,切实做到法治扶贫措施精准到人到户到村。在开展法治扶贫过程中,紧紧抓住影响贫困人口、贫困户、贫困村稳定脱贫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症结,坚持“靶向治疗”,着力整治酒驾、赌博、毁林开荒、盗伐林木、猎捕野生动物等个性问题,劳资纠纷、邻里纠纷、家庭矛盾、薄养厚葬等共性问题,经营风险、投资风险、金融诈骗、非法集资、“套路贷”、电信诈骗等前瞻性问题,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服务大局,法治宣传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推进。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党委的工作安排,2018年3月,全县印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精神,落实县委相关会议要求,从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高度,深刻认识、迅速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并将扫黑除恶法治宣传作为工作重点纳入每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纳入年度普法工作考核。各部门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全民动员、全员参与,充分利用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和民族传统节日,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刷写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设立举报等方式,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活动,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线索。同时,各部门积极在电视台、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设立扫黑除恶法治宣传专栏,专题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知识。公安机关根据各警种的工作特点和执法重点,开展多层级、多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公安执法工作全过程,全面宣传依法打击违法犯罪、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推进“平安大姚”建设等内容。法院、检察系统围绕热点主动普法,从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中,选取具有普遍性、典型性、教育性的案例及时以案释法,发布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的典型案例、阐释相关法律,增强公众的法治意识。司法行政机关宣传依法从严掌握黑恶势力犯罪服刑人员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宣传律师依法开展辩护代理工作情况,注重宣传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全县各乡镇也充分利用LED显示屏、法治宣传橱窗、业务宣传展板、“大喇叭小广播”以及召开户长会、村民会等形式,深入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做到法治宣传教育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全覆盖,形成“扶正祛邪、弘扬正气”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了良好的法治氛围。坚持边扫边治边建,将扫黑除恶法治宣传工作与基层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紧密结合,以社区、村两委换届选举为契机,牢牢抓住基层两委干部这一关键人群,大力开展扫黑除恶普法活动,营造和谐公正的换届环境。
(三)聚焦重点,法治宣传为防控疫情提供法治保障。疫情发生以来,大姚县司法局坚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政府工作安排,始终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将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作为法治宣传的重中之重,以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为主线,广泛深入持久开展疫情防控相关法律宣传。全县各乡镇快速响应、迅速行动,切实履行属地管理主体责任,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深入村组农户,通过粘贴标语、发放宣传单、村村通大喇叭等方式,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县级各部门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组织干部职工和普法志愿者下沉到社区、小区、交通要道、商场、集贸市场、车站等,直接面对群众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充分利用网络、手机短信、电视、LED大屏、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号、微信群等宣传载体,深入开展宣传。同时,加大以案释法力度,着重解读阐释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市场价格监管、防护用品产品质量监管和网络信息等方面案例,通过具体案例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以案为鉴,增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实效。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粘贴标语10万余条、宣传横幅3000余条、LED电子屏宣传70余天,制作发布抖音、短视频素材150余条,发布“抗疫”法律法规信息3万多条次,实现法治宣传全域全时全覆盖,为防控疫情提供法治保障。
通过多年的不懈努力,普法工作机制更加科学,方式更加合理,农村普法的针对性和效果明显增强,农村群众的法治意识特别是维权意识明显提高。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普法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普法工作依然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的现实状况。越到高层普法工作越重视,但越到基层,普法工作越淡化,有的乡镇和部门对普法工作以文件落实文件、会议落实会议,常常是说起来重要,抓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
二是普法经费投入不足。“七五”普法规划要求,普法经费按照年人均不低于1元的标准并逐年提高,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但根据检查掌握的情况看,匹配的普法经费与“七五”普法规划要求均有很大的差距。2016年以来,县财政划拨到普法办的普法经费仅5万元,各乡镇落实的普法经费更是少之又少,普法工作缺乏必要的保障。
三是普法资源分配不均。与城区相比,受交通、地域、群众文化基础、民族传统习俗等因素制约,越往偏远山区,普法公共资源越稀缺,接受法治教育的机会少,群众的维权意识模糊,合理诉求得不到满足,容易引发恶性案件。
四是利用新媒体普法有待加强。政务新媒体过于官方化,公众对新媒体普法平台关注率不高,新媒体普法覆盖率和影响力不广,内容不够新颖、形式不够灵活多样,吸引力不强。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县委县政府工作全局,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紧紧围绕普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找准普法工作的切入点,紧扣法治乡村建设,突出重点,做强优势,抓盲点、堵漏点、补短板,努力开创农村普法工作新局面。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为推进法治大姚建设共同努力!
大姚县司法局
2020年5月20日
上一条:大姚县司法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九届一次会议第205号提案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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