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乡人民政府、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楚财农〔2025〕28号)文件精神和《大姚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5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排的请示》领导批示,现将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32.88万元下达给你们,专项用于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和2024年易地扶贫搬迁进城大型安置区水电物业费减免补贴,具体资金下达明细详见附表。
请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云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修订<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4〕10号)规定和要求,加速项目实施,加快资金支出,强化资金监管,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大姚县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下达明细表
附件2.大姚县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绩效目标表
上一条:大姚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大财农〔2025〕50号) |
下一条:大姚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大财农〔2025〕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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