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5〕61号)文件精神及《大姚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排的请示》(大农请〔2022〕13号)领导批示,经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46万元下达给你们,具体资金下达明细详见附表。
请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国家林草局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和《云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修订〈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4〕10号)等规定使用资金,加速项目实施,加快资金支出,强化资金监管,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大姚县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明细表
附件2.大姚县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上一条:大姚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一批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大财农〔2025〕62号) |
下一条:大姚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大财农〔2025〕22号) |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大姚县金碧镇金平路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8-6222279
滇ICP备05001067号 网站标识码:5323260002 滇公网安备 53232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