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财政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财税发展战略、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全县财政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县对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政策,监督和管理预算执行,指导乡镇财政工作。
(二)负责编制全口径全县和县本级年度财政预算草案,负责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统筹审核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将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职责。执行大姚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财政预算,依法管理财政收支。编制全县和县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受大姚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姚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大姚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年度财政决算。编制县本级部门预算。负责全县经费支出政策和开支标准制定。负责审核批复县级预算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办理中央和省、州对大姚县的转移支付。
(三)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政府规章草案及实施细则。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他非税收入。负责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和管理工作。按彩票管理政策、办法和规定管理彩票市场、彩票资金。承担国外贷(赠)款管理有关工作。
(五)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管理和地方政府债券组织管理工作职责,指导和监督全县各级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六)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负责县本级预算单位账户开设的审批。贯彻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法规,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七)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创新政府投融资管理,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工作。
(八)参与制定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政策和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监督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贯彻执行财政支农涉农政策并负责相关资金管理。负责协调、督促、指导全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九)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和投资评审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投资评审体系,组织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发布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年度预算绩效报告。依法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处理财政违纪违规行为。
(十)依法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承担全县会计人员管理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制定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会计人才和财政系统干部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化建设和财政信息宣传工作。
(十一)拟定促进大姚县金融业务发展战略、总体规划,提出服务和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和政策建议,引导和鼓励驻大姚金融机构加大服务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组织有关考核和奖励工作。组织开展政府与驻大姚金融机构的合作,负责县人民政府与中国人民银行大姚县支行和楚雄银保监分局大姚办事处的联系沟通工作,配合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能。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整顿、规范金融秩序,处置地方金融风险,维护地方金融稳定。负责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工作。推进投融资平台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协调投融资主体开展业务工作。推进资本市场、保险市场发展。
(十二)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配套办法,按照规定管理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办法。监缴县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贯彻实施企业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制度。按照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十三)代表大姚县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对大姚县人民政府以资源性资产、资金投向企业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所监管县属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拟订国有资产管理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制度和措施。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指导、监督乡镇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对所监管企业的纪检监察职能。
(十四)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2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股、预算股、债务管理股、国库股、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经济建设股、农业农村股、社会保障股、会计股、监督检查股、政府采购管理股、涉外金融股、绩效管理股、非税收入管理股、金融管理股、国有资产管理股、大姚县会计服务中心、大姚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和机关党建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姚县财政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大姚县财政局。
纳入大姚县财政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0人(离休0人,退休30人)。年末遗属6人。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深化理论武装,把稳正确政治方向。一年来,县财政局党组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从政治上谋划、部署和推动财政国资工作,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一是深化政治理论学习。局党组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综合运用个人自学、专题领学、交流研讨等学习方式,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系统学习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等重要思想体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至11月底,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专题研讨9次,党组会开展第一议题专题学习10次,4个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党员干部学习66次。创新理论宣讲,组织“财政大讲堂”7期,班子成员带头为支部讲党课3场次,到挂包联系村宣讲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1场次。二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重要工作和重要事项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请示汇报,凡涉及本单位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班子成员每年按要求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做到对党组织忠诚老实。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积极支持县纪委监委派驻我单位纪检组开展工作,配合完成十五届县委第十三轮巡察,自觉接受巡察、审计监督。
(二)坚持党建引领,提升党建工作质效。持续落实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要求,不断巩固模范机关建设成果。一是进一步优化支部设置。撤销大姚县财政局党支部,新成立大姚县财政局党总支、大姚县财政局机关党支部、大姚县财政局离退休党支部,选优配强支委班子。同时,将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党支部、县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整建制转入大姚县财政局党总支,加强县国资委对县属国有企业的管理。二是牢牢牵住党建责任制“牛鼻子”。细化2025年党建工作要点,明确支委会、党支部书记、支委委员的党建责任,探索形成“支委会抓总、党支部书记亲自抓、支部委员分工抓”的“三级联动”机制。强化组织制度建设,扎实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让“红脸出汗”成为组织生活常态,推动组织生活严起来、实起来。今年2月,组织各支部召开2024年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大会,通过党员、群众评议,评议出“优秀”等次党员23名,合格等次党员52名,无“不合格”等次党员。反思2024年党建工作靠后原因,认真抓好2024年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反馈问题的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三是抓实党员发展工作。始终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把党员发展源头质量。全年储备入党积极分子4名,其中35岁以下占比达100%,本科以上学历占比100%,队伍结构更趋年轻化、专业化。强化发展对象政治审查,全面考察其政治立场、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在政治审查合格的基础上,吸收预备党员2名。四是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扎实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深入学习理解《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学习的基础上,对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问题清单》《隐性变异的作风问题清单》《基层“四风”10种隐形变异表现》等,局党组班子查找并纠治存在问题9个;班子成员查找并纠治存在问题40个;各党支部查找并纠治存在问题99个。切实将学习教育成果体现在为民办好事、办实事上,牵头12个乡镇积极申报农村公益性奖补项目和彩票公益金项目,先后两个批次向州财政局推荐项目14个,通过项目审批6个,获得农村公益建设财政奖补资金508万元。
(三)落实主体责任,守好意识形态阵地。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扛稳抓实。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健全完善《大姚县财政局意识形态工作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大姚县财政局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大姚县财政局网络安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等制度机制,坚持定期研究、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年初以来,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形成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2期,切实做到财政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同部署同推进。二是强化阵地管理。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和主管主办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加强对《条例》规定的新闻媒体、QQ群、微信群、公众号的管理。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对上报的信息文稿内容严格审查,坚决防止各种形式的“低级红”“高级黑”。制定《大姚县财政局2025年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加强财政重点工作特色亮点和典型经验的宣传报道力度,做大做强正面宣传,1-11月,上报高质量外宣信息59篇,被省级以上媒体采用4篇,州级媒体采用12篇,州财政局采用13篇,县级媒体采用5篇。做好网络舆情管控工作,向宣传部推荐网评员2名,加强对主流新闻信息评论推送。动员干部职工,做好门户网站、微信、抖音等媒体平台舆情监测,发现风险点及时反馈。截至目前,未发现关于财政方面的舆情信息。加强对单位退役军人、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引领,通过退役军人座谈会、敬老节座谈会等,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不忘初心,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四)推进清廉建设,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把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落实到财政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一是持续深入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围绕消费品以旧换新财政补贴资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违规出借财政资金等7个重点领域专项整治,采取“部门自检自查+专项督促检查”方式,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27个,涉及金额95.31万元,已全部整改完成。坚持一手抓突出问题整治,一手抓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不断提升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风险防控意识和财务管理水平,截至目前,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实现了内控制度体系建设全覆盖。二是抓好集中整治工作。根据县委2025年“清廉大姚”建设工作安排,牵头开展村党组织书记(主任)工资不能按时发放问题专项整治,协同县农业农村局抓好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经排查核实,我县不存在村党组织书记(主任)工资不能按时发放问题。至11月底,核查发现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35个,涉及金额164.53万元,向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1个,所有问题均已完成整改。三是落实落细全面从严治党“五责协同”责任清单。年内通过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2次。用好“两个责任”专题约谈,至11月底共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专题约谈45人次,指出存在问题78个,并督促相关责任人抓好整改。紧盯重点节庆(节日),做好廉政提醒谈话,主要领导与干部职工开展廉政提醒谈话156人次,年内与2名新任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开展廉政提醒谈话。注重加强党的廉洁文化建设,开展廉政警示教育3期,通过以案释纪、以案释法,不断筑牢干部职工“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五)压实整改责任,做好“后半篇文章”。主动认领十五届县委十三轮巡察反馈问题,扎实推进整改工作。一是制定整改方案。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分解整改任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责任股室和整改时限,形成《十五届县委第十三轮巡察县财政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经数次修改完善,印发各股室抓好整改落实。二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经请示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巡察办,局党组班子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组织部工作人员到会指导。会上,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存在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提出了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的措施和方向。同时开展了相互批评,指出了班子成员存在的问题,为扎实抓好整改工作奠定了基础。三是从严推进问题整改。按照巡察反馈会上的整改要求和整改方案要求,班子成员认真履职,督促分管股室推进存在问题整改,研究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整改工作成效明显。截至11月底,十五届县委第十三轮巡察反馈的32个具体问题已整改28个,正在持续推进整改问题4个;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反馈的8个具体问题已整改7个,未整改1个;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反馈的9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六)聚焦主责主业,服务中心大局发展。一是强化财政收入管理。根据年初人代会批准的2025年财政收入目标,分解任务、积极组织收入。1—11月,累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26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65100万元的96.3%,同比增收2416万元,增长4.0%。二是全力向上争取。围绕国家鼓励和扶持的关键领域,深入研究政策、吃透政策精神,整理编制《财政政策专报》14期,印发各部门学习。指导县级各部门抢抓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专项债券等政策机遇,全力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截至11月底,全县向上争取资金187409.15万元,完成全年目标的93.4%,占全州总额的11.7%,争取资金规模在十县市排第3位。三是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合理统筹调度资金,保障重点领域支出,使有限的财力发挥出最大的效益。1—11月,全县累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76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64558万元的93.6%,其中民生支出2018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5%,有力保障了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事业。在合理统筹支出的同时,县财政局坚持把绩效管理贯穿到预算管理全过程,进一步规范绩效目标设置的口径、标准,指导部门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确保财政资金高效安全。四是持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聚焦《大姚县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39项重点任务,靶向发力、逐项攻坚,如期完成数产投公司改革重组,完成1户平台类国有企业压降。修订完善《大姚县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大姚县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试行)》等制度机制,有序推进县属国有企业“四内一体”建设,现代企业治理体制机制逐步健全。五是积极稳妥化解债务风险。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从严控制新增债务,积极稳妥有序消化存量,抢抓中央一揽子增量政策,千方百计筹措各类化债资金,争取置换债券化债资金,牢牢守住偿债资金不断链、风险不爆雷的底线。1—10月,共偿还州平台公司贷款本金3700万元、州级债券还本付息资金12512万元、置换存量新增隐性债务36300万元、拖欠企业账款新增专项债券化债13495万元。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财政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11,686,832.8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17,621.29元,占总收入的98.55%;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69,211.58元,占总收入的1.45%。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035,628.13元,增长9.7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61,488.35元,增长10.15%;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25,860.22元,下降13.26%。主要原因是:一是拨入退休病故人员张泽源丧葬抚恤费260,750.80元,拨入专项债券咨询服务费800,737.55元,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二是2025年有公益性岗位6人,因县人社局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紧张,申报的2025年10—12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至2026年才拨入,导致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财政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12,254,750.05元。其中:基本支出9,228,178.19元,占总支出的75.30%;项目支出3,026,571.86元,占总支出的24.7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26,139.57元,增长6.3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73,976.63元,增长1.92%;项目支出增加552,162.94元,增长22.3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一是支付退休病故人员张泽源丧葬抚恤费,导致基本支出增加;二是支付西藏南十字星公司专项债券咨询服务费、云南滇源房地产评估公司资产评估费,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财政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228,178.1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757,690.19元,占基本支出的94.9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70,488.00元,占基本支出的5.1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财政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26,571.8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专项债券包装服务经费1,615,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西藏南十字星专项债券项目编制费1,400,000.00元,云南信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大姚县天然气支线管道建设项目专项债券咨询服务费90,000.00元,全咨信工程项目管理公司专项债券项目咨询服务费110,000.00元,云南昆审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债券资金绩效评价服务费15,000.00元。
2.财政业务系统运维服务经费542,5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预算编制端)运维服务费62,000.00元,2025年度人行国库前置系统运维服务费5,500.00元,北京久其软件公司2025年资产系统运维服务费50,000.00元,财政电子票据系统软件技术服务费50,000.00元, 政采云有限公司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服务费80,000.00元,广电网络公司大姚分公司2025年度光纤数据传输服务费15,000.00元,政采云有限公司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服务费30,000.00元,成都东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政府采购系统2025年度运维服务费20,000.00元,政采云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卖场服务费80,000.00元,干部人事管理信息系统维护费3,000.00元,广电网络公司大姚分公司专网服务费10,000.00元,2025年度预算管理一体化执行系统运维服务费75,000.00元,2025年度预算单位会计核算系统运维服务费50,000.00元,2025年移动互联网专线业务服务费12,000.00元。
3.国有资产处置评估费139,231.40元,主要用于支付原县粮食局及龙街镇仓屯石场资产评估服务费20,631.40元,云南滇源房地产评估公司评估费118,600.00元。
4.全县财政业务管理经费469,089.66元,主要用于支付驻村队员经费20,000.00元,2025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业务培训费58,800.00元,维修费22,513.00元,2025年部门预算、决算编制工作会议费43,500.00元,资料复印费、制作费63,500.00元,江西财大培训班培训费44,580.00元,2024年度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服务费10,000.00元,县属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提升管理能力和业务技能培训费20,000.00元,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宣传费25,600.00元,办公耗材费58,300.60元,2026年报刊征订费28,758.00元,项目申报、财政资金检查等支出差旅费73,538.00元。
5.张泽源病故丧葬抚恤费260,750.80元,用于支付张泽源家属葬抚恤费260,750.8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财政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85,538.4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72%。与上年相比增加151,999.79元,增长1.34%,完成年初预算的119.4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940,660.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14%,完成年初预算的114.7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的办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病故追加丧葬抚恤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13,793.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40%,完成年初预算的138.7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统筹外养老金支出、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和退休人员记实职业年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记实调出县外人员职业年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534,629.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5%,完成年初预算的94.2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327,821.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5%,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开展乡村振兴资金督导检查和涉农项目资金检查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6863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5%,完成年初预算的94.28%。主要用于缴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因人员调出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5,000.00元,决算为25,576.7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5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7,656.14元,下降77.41%。
因公出国(境)费用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18,766.7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3.37%,完成年初预算的53.6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6,81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6.63%,完成年初预算的34.05%。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7,055.14元,下降80.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601.00元,下降60.8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81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0,601.00元,下降60.8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5,000.00元,支出决算为25,576.7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5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7,656.14元,下降77.4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18,766.7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6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6,81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05%。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已购置使用19年,行驶里程超60万公里,因不能正常行驶影响单位工作开展,2024年维修公务用车支付维修费用5万多元,进行了全面维修,2025年车况相对稳定,支付的维修费下降,导致2025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77,055.14元,下降80.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601.00元,下降60.8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81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0,601.00元,下降60.8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已购置使用19年,行驶里程超60万公里,因不能正常行驶影响单位工作开展,2024年维修公务用车支付维修费用5万多元,进行了全面维修,2025年车况相对稳定,支付的维修费下降,导致2025年“三公”经费支出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乡村振兴资金、专项债券资金、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等专项资金检查,财政业务督导检查,工作出差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州对我县乡村振兴资金、专项债券资金、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等专项资金检查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和接待外地到我县学习国企改革、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等项目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姚县财政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0,488.00元,具体支出明细是办公费85,225.33元,水费12,000.00元,电费20,314.80元,邮电费8,833.08元,差旅费19,250元,租赁费9,188.00元,公务接待费6,810元,缴工会经费5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566.79元,车改补贴和租车费用240,300.00元,比上年减少27,053.35元,下降5.44%。主要原因是2025年调出2人,发放车改补贴等支出减少,本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支付水电费、印刷费、办公费等维持机构运转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大姚县财政局资产总额5,296,256.93元,其中,流动资产939,020.90元,固定资产4,356,936.0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0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54,236.5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5,362.1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49项,账面原值145,362.14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256.7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2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056.7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256.79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256.79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3.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4.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部门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护)等日常经费支出。
5.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部门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经费支出。
6.“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大姚县财政局
2026年10月16日
附件【大姚县财政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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