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从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非贫困村村级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按照各级党委政府提出“六个精准”的工作要求,精准扶贫既明确了扶贫对象范围,又规定了项目资金使用投向。近年来,扶贫资金主要向全县3个贫困乡镇、77个贫困行政村和深度贫困村、260个贫困自然村和户贫困农户倾斜,对非贫困行政村组基础设施资金投入相对较少。
针对部分非贫困村基础设施资金投入少,扶持力度小的实际情况,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一是结合部门工作职责,积极向上争取中央、省、州财政扶贫资金。二是加强涉农资金整合,资金的投向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补短板项目、产业及产业配套项目,适当考虑非贫困村资金支持,统筹衔接乡村振兴,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2020年我县计划整合各级财政涉农资金21442.51万元,其中: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103万元,整合其他部门涉农资金11339.51万元。三是近年来财政可用财力的增长与刚性支出的差距越来越大,收支矛盾较为突出,财政收入优先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关于您提出的《关于加大非贫困村村级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鉴于目前的财政状况,我们将在乡村振兴大环境下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和整合涉农资金逐步解决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希望你对我县财政目前的困难给予理解和支持。
在此,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为我们提出更好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把工作做得更好。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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