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家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州于2009年1月1日起全面启动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根据省州相关要求,我县12个乡镇分别成立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会计站,至2009年底,全县129个村(居)委会、1592个村民小组全面实现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
2013—2017年期间,我县共培训农村财务人员2831人,培训人员包括村三职干部、村务监督委员、党小组长、村民小组长等。2018年我局又组织了财政政策业务培训,培训工作将于5月底完成,通过组织开展农村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加大了我县财政支农政策的宣传力度,规范了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提高了我县农村财会人员的理财意识和理财水平。
在开展好培训工作的同时,我局分期、分批到各乡镇进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财务管理工作业务指导。2018年3月份到湾碧乡、桂花镇、昙华乡实地开展了村级财务管理业务指导工作,其余9个乡镇的业务指导工作将于11月以前完成。
在此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以便我们把工作做得更好。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上一条:大姚县财政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第九届委员第三次会议第119号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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