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梁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及时足额兑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你提出的自2021年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实行国库统一集中支付后尚有1300万元项目资金未及时拨付到位,给工作带来困扰。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卫生院、村卫生室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补助资金,主要内容是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妇女儿童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及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等服务。一方面由于受经济持续低迷的影响,我县的财政收入增长乏力,而各类需要县财政配套政策资金较多,有时财政国库资金调度确实困难,不能及时拨付。另一方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需由卫生健康局进行年度绩效考核结算后才能全额拨付,未拨付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财政已作结转处理,2022年已陆续拨付,争取2022年12月底前给予解决。
感谢你们对我县财政工作的关心,希望你们对我县财政目前的困难给予理解和支持。
以上回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2022年6月17日
上一条: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99号提案的答复 |
下一条: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90号提案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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