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界相关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把全县医疗机构合同制人员工资及福利费纳入县财政统筹支付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全县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18家,在职在编人员770人,编制外合同制聘用人员496人。县医院在职在编人员296人、编外合同制聘用人员261人,合同制编外人员年工资及福利费2290万元。根据中共大姚县委办公室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优化和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第六条,单位按规定可收取费用,工资由收取费用中列支的临时聘用人员,原则上继续聘用,支出渠道不变。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按照“开源节流、降本增效、结合实际、需用才用”的原则,除上级和政策明确要求聘用外,原则上不再使用的临聘人员,县级财政不再安排配套资金。你单位合同制编外人员工资及福利费只能由你单位自行解决。
感谢你们对我县财政工作的关心,希望你们对我县财政目前的困难给予理解和支持。
以上回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2022年6月17日
上一条:大姚县财政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61号提案的答复 |
下一条: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96号提案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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