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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十届一次会议第107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dyx011-/2022-1213001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自然资源局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2022年06月13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十届一次会议第107号提案的答复 生效日期:2022年06月13日

李松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县城东塔湖片区预留安置地建房监管”的提案,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随着楚姚高速公路的贯通,以东塔湖片区为主的土地开发及景观打造将充分体现县城东入城口的门户形象,该片区的规划将充分挖掘大姚县厚重的历史文化底蕴,利用东塔的文化区位优势,以及大姚县园林城市建设的总目标,依托交通优势和文化优势,建设成大姚县东入口景观形象展示片区、大姚县生态宜居片区,结合小南河、西河、蜻岭河的综合治理改造及绿化景观通廊的营造,与东塔湖湿地中心公园的建设,使东片区成为县城最适合居住的、环境优美的、生态优良的宜居片区。

  近年来,随着东片区预留安置用地建房建设的加快,各种私搭乱建、不按规划建设的情况屡禁不止,为确保县城东片区城市风貌建设有效管控,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进行专题调研部署,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及金碧镇组建了县城预留安置用地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组,对县城东片区城预留安置用地建房加强了管控,并联发了《县城预留安置用地建房规划建设管理告知书》和《县城预留安置用地建房建筑风貌管控告知书》,印制《城乡规划政策法规汇编》,以多种形式组织多场村民户主会议对县城东片区预留安置用地建房规划管控事项在李湾社区进行了广泛宣传并告知到村到户,取得了该片区广大群众的支持与认可。下一步,我局将充分调动整合村民小组的力量,形成自我监督管理的氛围,坚决遏制违法建筑的产生,并通过各种方式严格控制违法建筑的增长。

  社会投资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县城总规作为上位规划,规划条件中的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车位等经济技术指标依据《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要求,并进一步强化规划调控,引导县城建设布局合理、规范建设、快速发展。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经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行政审查通过后,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和固定公示栏进行7天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及其它合法权益。并按程序报楚雄州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进行技术审查。只有审查审批通过的建设项目才能依法办理建设规划许可,启动项目实施。我局将持续对建设中的项目进行规划巡查检查,监督指导。

  最后,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同时请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关注自然资源工作,为我们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大姚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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