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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大姚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大姚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大姚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大姚县自然资源局主要职能职责如下:根据《中共大姚县委办公室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大办字〔2019〕36号)文件精神,设立大姚县自然资源局,为大姚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其主要任务和职责是: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拟定相关管理办法并贯彻实施。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检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定考核标准。负责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定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落实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制度和措施,提出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监管地质勘查项目,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统筹协调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和压覆矿产资源备案管理。负责矿业权监管。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监管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地图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3.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组织实施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4.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强化统筹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東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精简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大姚县自然资源局属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内设局办公室、法规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国土空间规划股、耕地保护监督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矿产资源管理股、地质勘查管理股、执法监察股、财务股、党建办(组织人事股)、大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大姚县自然资源规划信息中心、大姚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大姚县土地储备开发整理中心)、金碧自然资源所(不动产登记服务站)、石羊自然资源所(不动产登记服务站)、三岔河自然资源所(不动产登记服务站)、三台自然资源所(不动产登记服务站)、铁锁自然资源所(不动产登记服务站)、湾碧自然资源所(不动产登记服务站)、赵家店自然资源所(不动产登记服务站)、龙街自然资源所(不动产登记服务站)、新街自然资源所(不动产登记服务站)、六苴自然资源所(不动产登记服务站)、昙华自然资源所(不动产登记服务站)、桂花自然资源所(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驰而不息正风肃纪。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一是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更加坚定自觉地牢记和践行初心使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纪委六次全会、省委、州委党代会等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重要指示批示的学习思考,全面准确贯彻新发展理念,让初心使命在内心深处真正扎根,把忠诚于党和人民落到行动上。二是大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落实为基层减负各项规定,精简各类会议和文件,深入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持续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突出加强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严厉惩治各种腐败行为,以反复抓、抓反复的韧劲,用钉钉子精神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及省委实施办法要求,推动全系统作风持续改进、为民服务意识持续增强、工作效率持续提高,以严的要求、过硬的作风抓好系统内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持续深化政治建设,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队伍。以提升干部的政治能力和专业能力为目标,继续深入实施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和专业化、专门化、精细化提升工程,严格落实干部职工平时考核激励机制,加强教育培训力度,着力建设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高质量推进“十四五”规划落实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姚提供自然资源和规划有力保障。
立足新时代,提升意识形态工作能力。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党的工作全局出发分析、思考新时代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复杂性、尖锐性,强化思想舆论教育、宣传、引导,巩固和拓展红色阵地,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和领导权,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握社会经济发展的正确方向,培育和壮大主流价值观,为推动自然资源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舆论引导和精神力量。
2.大力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优化开发保护格局
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三线划定。一是依据“三调”成果,盘清土地家底,合理规划布局,精准分析预测人口增长、经济社会发展对空间规模的需求,进一步通过“双评价”、“双评估”成果,测算调整剩余可开发空间数据,统筹用好增量与存量资源,优先保障重点城市单元发展,推动空间结构与城市能级提高、资源要素集聚、人口迅速增长相适应,形成“两核、三群、四带、多点、一体、两屏”的空间格局。二是加快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及“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三是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在坚持国土空间规划刚性约束的基础上增加灵活性,根据发展目标任务和具体内容确定城市规划区建设用地范围,对“十四五”期间全省、全州已确定的重大项目精准把握,力争全部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为发展留足空间。同时,预留不确定具体项目的规划指标。四是待国家、省明确三线划定规则后,尽快完善完成三线划定工作。五是在全面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强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指导约束,确保规划目标一致,确保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多规合一”,确保空间合理开发保护利用。
持续推进“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和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完成行政村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任务,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实施监管,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实施管控,保障城乡科学发展。
3.严守耕地数量、质量双重红线
做好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足工作。以国土三调成果为基础,以州级下达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为目标,完成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重点研究解决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不实、非法占用等问题,实现保护有力、保障充分的协调统一。按照国家和省级整改补足工作要求,结合“十四五”发展需求,开展相关项目用地需求摸底分析工作,科学优化布局永久基本农田,全面使用“全国永久基本农田监测监管系统”。
全力做好补充耕地工作,改进和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将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全部纳入耕地占补平衡管理范畴,持续推进补充耕地垦造水田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压实补充耕地责任,加强补充耕地质量监管,切实提高补充耕地质量。进一步加强与农业农村、林草、水务、环保等部门沟通协作,在保障林业规划等相关规划目标的前提下,把握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修编重要历史机遇深入调查残次林地、无立木林地和宜林荒山荒地等资源情况,做到图斑、位置、规模、坐标清楚,腾退出有开发潜力的耕地后备区域,为补充耕地留足空间。四是提高耕地开发方案编制水平,加大补充耕地项目投资。充分做好踏勘调研工作,在方案编制过程中因地制宜布设科学合理的工程措施,增加相应建设和管护成本。
加强设施农用地管理。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严格控制新增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等占用一般耕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强化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备案信息监管,全面、准确掌握设施农业用地情况。充分利用“全国设施农用地监测监管系统”,严格农用地之间的转换管理,确保新增数据做到实时录入。
全面贯彻落实严格耕地用途管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控耕地“非粮化”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化带、绿色通道问题”“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或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问题”整治工作,通过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措施,严守耕地红线。
4.强化土地要素保障供给,全力以赴保障高质量发展用地
全力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一是深化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制度改革,加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衔接,用好、用活、用足国家、省下达的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二是加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认真落实“放管服”要求,优化审批流程和要件清单,着力提升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农用地征收转用和临时用地审批效率。三是聚焦全州“十四五”期间重大项目、民生项目、重点产业等项目,提前介入,主动服务,不断加强与投资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衔接,及时跟踪掌握省、州“四个一百”等重点建设项目实际用地需求,完善重点建设项目库,多渠道保障用地。四是持续实行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告知制度和督查通报制度,做好“两书一会一函”工作,加强用地指导,加快用地组卷报批,切实做好各类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保障工作。
强化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管理。一是深化完善土地市场机制,加快推进自然资源市场体系建设。继续推进全州全面实行土地招拍挂电子化交易工作。严格规范供地行为,探索推动“优地” “标准地”供应,健全土地市场。稳妥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坚持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及开发利用监测监管情况月通报制度。二是认真执行城镇基准地价,严控低价出让土地。切实落实工业用地降成本政策,积极推行工业用地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灵活多样的供应政策,切实降低工业用地成本,助推工业加快发展。
5.强化矿产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
推进矿业权“净矿”出让。深入推进过期矿业权分类处置工作,完成清理矿权确认调整,按进度完成部分过期矿业权的注销。进一步优化矿业权布点结构,按照“科学布点、限制数量、增加产量”的原则,做到科学布点,合理利用,促进保护与开发的有机统一。
加快推进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积极推进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进一步完善规划实施评价及调整机制,加快州、县新一轮矿产资源规划报批工作。
6.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治理
统筹全州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修复和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储备、申报、立项、实施和验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和省财政的各类专项资金。加快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修复方案编制和实施工作。摸清历史遗留矿山底数,科学编制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有序实施一批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同时,积极探索矿山生态修复运作新模式,用好云南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动态监管平台,不断提高基层对相关义务人履行矿山生态修复、土地复垦法定责任的监管能力。深入研究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新举措。
7.筑牢安全理念,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一是加快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项目建设。二是加大年度隐患“三查”力度。严格落实地质灾害“三查”工作制度,稳步推进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和精细化调查工作。三是积极推进治理与搬迁项目实施。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着力加快项目实施、验收进度。四是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加大“打非治违”力度。
8.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质量和水平
一是巩固完善不动产登记体系。不断探索和建立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的服务措施和制度,继续巩固不动产登记、交易、税务“一窗通办、并行办理”和推广“互联网+不动产登记”,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流程,积极探索推进不动产登记“智能审批、不见面审批”服务工作,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二是推进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确权登记工作,规范开展“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不断提高农村房地一体调查与登记比例。
9.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
加强自然资源法治能力建设。认真落实“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制度,提高市场监管领域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效率和执行力,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
强化自然资源执法监管。一是牢固树立“严起来”的执法理念,把执法监督贯穿于自然资源工作的全过程,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原则,建立健全常态化自然资源督查机制。二是扎实开展自然资源执法专项工作。组织开展2022年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完成2021年卫片执法后续图斑核查工作和2020年、2021年卫片执法违法图斑的查处整改工作。继续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监督检查,防范新增农村违法乱占耕地行为。三是强化日常监管,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对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长江经济带重点区域违法行为监测,以“零容忍”态度遏制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四是常态化抓好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工作。认真落实《云南省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整治工作方案》具体要求,严厉打击“沙霸”“矿霸”及其“保护伞”,强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日常监督检查。
10、深入自然资源改革推进力度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等重点督察评估,推进各项已出台改革举措落地见效。发挥改革的系统集成作用,全面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矿产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及生态保护修复等各项改革,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矿产资源高效利用,增大优势地区发展空间。强化乡镇自然资源所机构和队伍建设,整合管理体制机制,明确职能职责,规范管理,提升工作水平。健全完善自然资源执法制度,夯实自然资源执法力量,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大姚县自然资源局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9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54人。在职实有7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4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372,605.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372,605.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较2021年的12,523,550.00元,减少150,945.00元,减1.21%,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调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372,605.00元,其中:本年收入12,372,605.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372,605.00元(本级财力12,372,605.00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2021年的12,523,550.00元,减少150,945.00元,减1.21%,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调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372,605.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372,605.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372,605.00元,与上年对比:预算总支出较2021年的12,523,550.00元,减少150,945.00元,减1.21%,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调出;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相同,无增减变化。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14,954.00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局退休人员统筹外养老金发放。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58,919.00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局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12,445.00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局在职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72,538.00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局在职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02,176.00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局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200101·行政运行”10,011,573.00元,主要用于保障自然资源局机关正常运转经费支出,其中:人员类支出9,317,273.00元,运转类支出694,3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30101基本工资”2,627,064.00元,“30102津贴补贴”2,968,284.00元,“30103奖金”1,748,922.00元,“30107绩效工资”761,868.00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58,919.00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39,393.00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02,176.00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5,557.00元,“30201办公费”43,400.00元,“30205水费”5,000.00元,“30206电费”15,000.00元,“30207邮电费”40,000.00元,“30211差旅费”50,000.00元,“30217公务接待费”50,000.00元,“30228工会经费”78,000.00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00.00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372,900.00元,“30302退休费”514,954.00元,“30305生活补助”1,181,168.00元。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大姚县自然资源局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大姚县自然资源局与中央配套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金额0元。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大姚县自然资源局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金额0元。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大姚县自然资源局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支出0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大姚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暂无安排,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大姚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0,000.00元,比上年的65,000.00元,增加25,000.00元,增38.46%,主要原因是县自然资源局现有公务用车车龄达到10年以上,车辆严重老化,导致维修费、燃油费逐年增加,随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同时省、州组织开展“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化带、绿色通道问题”“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或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问题”整治督察、督导工作较多。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大姚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相同,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大姚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00.00元,比上年的30,000.00元,增加20,000.00元,增66.6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控耕地“非粮化”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省、州组织开展“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化带、绿色通道问题”“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或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问题”整治督察、督导工作较多。国内公务接待预计批次为100次,预计接待50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大姚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40,000.00元,比上年的35,000.00元,增加5,000.00元,增14.28%,主要原因是县自然资源局现有公务用车车龄达到10年以上,车辆严重老化,导致维修费、燃油费逐年增加,随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相同,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00.00元,比上年的35,000.00元,增加5,000.00元,增14.28%,主要原因是县自然资源局现有公务用车车龄达到10年以上,车辆严重老化,导致维修费、燃油费逐年增加,随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预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财政预算仅下达本部门基本支出,未安排项目支出,无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3.“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5.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8.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大姚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94,300.00元,占基本支出的5.61%。与上年749,950.00相比减少55,650.00元,减7.42%。减少的原因是:2022年单位人员调动。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30201办公费”43,400.00元,“30205水费”5,000.00元,“30206电费”15,000.00元,“30207邮电费”40,000.00元,“30211差旅费”50,000.00元,“30217公务接待费”50,000.00元,“30228工会经费”78,000.00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00.00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372,90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姚县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24,603,464.97元,其中,流动资产23,559,392.34元,固定资产1,044,072.6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376,415.5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2,282.93元(2021年新增固定资产)。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326004423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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