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首页 >> 正文

大姚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索 引 号:dyx011-/2022-1018001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自然资源局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生效日期:

 

目录

第一部分  大姚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姚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大姚县自然资源局主要职能职责如下:根据《中共大姚县委办公室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大办字〔2019〕36号)文件精神,设立大姚县自然资源局,为大姚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其主要任务和职责是: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拟定相关管理办法并贯彻实施。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检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定考核标准。负责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定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落实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制度和措施,提出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监管地质勘查项目,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统筹协调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和压覆矿产资源备案管理。负责矿业权监管。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监管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地图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3.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组织实施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4.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强化统筹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东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精简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

一是基本形成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成果,调整后的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245.11平方公里,占大姚县国土面积的30.89%,面积居全州第二,占比居全州第三。从各乡镇分布来看,调整后面积最大的是环百草岭的湾碧乡、三台乡、桂花镇;调整后面积最小的是靠近县城地势相对平缓的龙街镇、新街镇。二是城镇开发边界已开展了4轮试划,共划定开发边界面积26.76平方公里,其中县城中心城区开发边界面积20.85平方公里(集中建设区17.04平方公里、特别用途区3.81平方公里)。确定集镇开发第一阶梯乡镇为:石羊、赵家店、龙街、新街镇;第二阶梯乡镇为:桂花镇、湾碧乡、六苴镇、三岔河镇;第三阶梯乡镇为:昙华、三台、铁锁乡。三是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足划定工作正在协调推进。四是扎实开展村庄规划编制行动,除集镇及县城所在地的15个社区放在集镇及县城规划中外,其余114个行政村全部纳入村庄规划编制任务,拟利用3年时间实现县域村庄规划全覆盖。其中:今年计划年内完成编制任务村39个,目前已完成底图测绘、村组调研、资料收集、现状分析、草案编制、征求意见等工作。五是切实做好全县“十四五”规划项目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分析,目前共收到各部门各行业重点项目用地范围391个,初步分析建设用地指标需求7.81万亩(其中交通水利类用地指标4.64万亩,城乡建设类用地指标3.17万亩)。六是利用规划过渡期用地承诺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占用指标10958.8亩。其中:交通水利能源类项目占用指标9861亩,城乡建设类项目占用指标1097.8亩。保障项目12个,其中:国家和省级水利项目2个,省级交通项目2个,县级光伏项目3个、风电项目2个,成片开发方案1个,城镇建设用地批次1个,村庄批次1个。七是由9家县级部门牵头完成了12项专题研究,正在组织县级审查。

2.全面加强土地要素保障,切实履行耕地保护责任

一是完成楚姚高速、永大高速、石羊巡天望远镜阵等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审批。二是大姚县2021年度城镇用地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一次)已获省自然资源厅批复。三是大姚县桂花水库、大平地光伏、石板箐光伏、2021年度第四批城镇建设用地(南山坝保障性住房)项目用地已上报省级审查待批中。四是2021年度第一批集体建设用地(钟秀村委会西平党员活动室违法用地整改)已上报州级审查,待州政府审批;2021年度第一批城镇建设用地(县医院整体搬迁项目)已上报州级审查,待转报省级审批。五是1-11月,完成建设用地供应40宗,面积683.01亩,其中:以出让方式供应17宗,面积171.42亩,土地出让收入合同价款7635.71 万元;以划拨方式供应23宗,面积511.59亩。六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切实把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落到实处。把耕地保护指标量化分解到乡镇、村、组,明确了保护任务和责任,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有力地促进了耕地保护工作。县与乡镇签订永久责任书12份、乡镇与村签订责任书128份、村与村(居)民小组签订责任书1589份。七是完成了2021年上半年实施的大姚县石羊等2个镇石羊等4个村(社区)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大姚县赵家店镇麻街村等2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大姚县龙街镇龙街社区(白夷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大姚县龙街镇龙街社区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的建设。4个项目总投资3966.9万元,建设总规模2882.63亩,预计新增耕地465亩,旱地改水田面积1465亩。目前已完成了报备图斑种植情况照片采集,正在加紧整理内业资料。八是大姚县龙街镇鼠街村土地整治项目、大姚县龙街镇外可奈村土地整治项目通过部级监管,大姚县龙街镇五福村土地整治项目通过省厅核查,部级监管处于待审核状态。九是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验收。我县2017年以来获批的3个增减挂钩项目均已完成项目实施,完成复垦面积1165亩,扣除“空图斑”后,实际上报验收面积762.18亩,安置占用及流转指标共计699.138亩,节余指标63.04亩。目前3个项目均已完成省级验收反馈问题整改,举证资料已上报审查,正在汇报争取省厅出具项目验收批复文件。

3.全面加强自然资源违法能力查处力度,着力开展全县耕地“非农化”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

一是扎实开展30个卫片执法检查违法用地图斑整改工作。永大高速临时用地19宗,已完善未占永久基本农田的钢筋加工棚、住宿区、施工便道等临时用地手续12宗,占永久基本农田的临时用地正在督促用地单位恢复种植,目前阶段性整改到位7宗;1宗农村饮水工程正在组件报批;1宗设施农用地已督促复垦并种植农作物;1宗河闸已恢复土地原状;1宗临时取土场正在督促恢复土地原状。到2021年12月底能消除违法状态23宗。不能确定消除违法状态的7宗(1宗东塔湖路网建设用地、3宗东塔湖李湾社区预留安置用地、3宗县城一环线路网建设用地),我县将采取边组件报批边督促恢复种植条件的方式努力消除违法状态。二是不断加大自然资源动态巡查检查和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截至2021年11月,下发《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42份、《责令改正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12份、《责令停止矿产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8份、《责令改正矿产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11份。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27件,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案件3件。收缴违法用地罚款33772.53元。立案查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6件,收缴罚款144332.6元。三是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全县共摸排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疑似图斑18340个,拆除农村乱占耕地建房4起,拆除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409.75平方米。四是扎实开展耕地“非农化”整治。我县2021年三调后稳定耕地内变化图斑890个,涉及问题图斑284个,截至9月28日,全县共整改284宗,整改率100%。

4.全面升级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一是多方位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责任,层层签订地质灾害防治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24小时值班制度,在各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立地质灾害警示标识202块,填发“两卡两书”2281份,共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404人。二是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核查。2021年全县列入监测范围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202个,共威胁2281户、10277人、21680万元资产的安全。三是落实气象预警信息接收人员。全县共868人纳入了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短信接收范围。四是积极推进全县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工作。目前,已完成33个监测预警点的建设,其中:普适型监测31处,专业型监测2处,已投入使用。五是新街镇新街小学、集镇滑坡治理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目前正在开展竣工决算;湾碧乡巴拉村委会崩塌泥石流治理项目已于12月1日启动实施;龙街镇龙街中学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正在开展项目勘察、可研及施工图纸设计工作。

5.全面加强矿产资源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矿业权计划出让和市场配置制度。健全矿业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健全矿业权市场体系,坚决关闭破坏环境、浪费资源、污染严重的矿山企业。认真执行矿业权出让计划,加强采矿权管理,积极为楚雄矿冶六苴矿区等到期矿权办理延续登记。二是加强涉及各类保护区的矿业权准入管理。对关系生态红线、城镇周边、公路沿线、基本农田保护区的探矿权和采矿权实行严把关、严审查、严审批、严监管,严格执行矿业权审批联勘联审和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制度。三是抓好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举报问题和省级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检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面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四是督促矿业权人积极履行法定义务,开展矿山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工作,追缴拖欠的土地复垦费。五是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认真开展矿山巡查,严密管控矿山开采边界,依法查处矿产资源无证开采、私挖乱采、越层越界开采、持过期证照开采勘探、破坏生态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等违法违规行为。六是抓好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协调处理楚攀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与大姚县龙街乡板龙爪砂场纠纷问题。七是做好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解决我县非煤矿山转型升级以来出现的矿山与周边村庄安全距离不足500米、矿权到期后因无资源储量无法办理延续、无法扩大矿区范围等问题。

6.全面加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持续推进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和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的化解

一是2009-2018年末,我县有批而未供土地面积743.84亩,今年州级下达处置任务数371.92亩,截至目前,完成处置面积386.85亩,处置率52%;州下达2021年闲置土地处置任务基数1宗3.04亩,已全部处置到位。二是完成全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宗地66965宗,其中:宅基地65940宗,集体建设用地1025宗。符合登记发证宗地数62832宗,已登记62475宗,登记率99.43%。三是开展大姚县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完成县城金水岸小区3幢61户不动产权证的办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姚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大姚县自然资源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内设22个股室(站所)以及3个中心(大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大姚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大姚县规划信息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姚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9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5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年末在职实有76人,其中:实有行政人员36人,事业人员40人。

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4人。

遗属3人。

劳务派遣人员20人(不动产登记中心10人、执法队10人)。

实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属机要通信和应急车用车。

2020年末在职实有78人相比(其中:实有行政人员38人,事业人员40人),减少2人。原因:2021年任以玲、普洪祥退休;赵丽、罗红翠、董建华、徐安宾调入其他部门,2021年新招考录用林家华、张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45,841,430.8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573,816.46元,占总收入的99.42%;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67,614.34元,占总收入的0.58%。与上年117,599,729.55元对比,收入减少71,758,298.75元,减幅61.0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504,569.63元,比上年34,082,421.23元增加11,759,009.57元,增幅25.6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246.83元,比上年83,517,308.32元减少83,448,061.49元,减幅99.92%,其他收入267,614.34元,比上年增加267,614.34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县级财政安排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比2020年度少,同时省级安排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资金比2020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47,304,970.27元。其中:基本支出14,485,578.21元,占总支出的32.62%;项目支出32,819,392.06元,占总支出的69.3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2020年度支出合计117,748,023.55元(其中:基本支出13,000,570.41元,项目支出104,747,453.14元)相比,支出减少70,443,053.28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485,007.80元,项目支出减少71,928,061.08元。基本支出增加1,485,007.80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调整工资标准及单位人员工资零星增加。项目支出减少71,928,061.08元,主要是2021年县级财政安排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比2020年度少,同时省级安排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资金比2020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485,578.21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313,787.21元,占基本支出的85.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71,791.00元,占基本支出的15.00%。与2020年度日常支出13,000,570.41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855,190.36元,占基本支出的91.5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099,105.00元,占基本支出的8.46%)对比,基本支出增加1,485,007.80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调整工资标准及单位人员工资零星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自然资源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819,392.06元。与2020年度104,747,453.14元对比,项目支出减少71,928,061.08元,主要是2021年县级财政安排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比2020年度少,同时省级安排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资金比2020年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12080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52,698.99元,其中:土地出让相关成本支出152,698.990元。

2.2120802•土地开发支出4,634.00元,其中:建设用地报批相关支出4,634.00元。

3.212100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747,301.01元,主要是用于支付征地补偿费。

4.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5,160,840.17元,主要是用于支付征地补偿费。

5.220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837,323.47元,其中:(1)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专项经费2,298,000.00元;(2)不动产登记中心运行专项经费553,273.17元;(3)多媒体总体规划沙盘制作安装专项经费719,500.00元;(4)部门运转工作经费200,000.00元;(5)闲置国有资产处置测绘评估专项经费66,550.30元。

6.2200106•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14,086,093.52元,其中:(1)自然资源卫片执法省对下补助专项经费60,900.00元;(2)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专项经费27,025.00元;(3)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治理支出1,140.00元;(4)占补平衡流转专项经费13,997,028.52元。

7.2200109•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285,936.00元,其中:(1)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省级补助经费2,524.00元;(2)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州级专项经费167,412.00元;(3)农村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专项经费支出116,000.00元。

8.2200114•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870,200.00元,主要是单位于开展矿产资源管理方面的支出。

9.2240601•地质灾害防治7,674,364.90元,其中:(1)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地质灾害防治)专项支出7,201,203.30元,按照工程项目进度拨付桂花镇自必左沟泥石流治理、桂花镇小河村委会比大博组滑坡治理、桂花镇树皮厂村委会乍子坡及树皮厂小学滑坡泥石流治理、新街镇集镇、小学滑坡、潜在不稳定斜坡治理及湾碧乡巴拉村委会、学校、移民搬迁点崩塌泥石流治理项目等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资金;(2)2021年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监测员补助项目)400,000.00元,主要是用于2021年监测员补助支出;(3)州级财政自然资源事务项目支出资金73,161.60元,主要是用于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应急演练等方面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327,901.9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93%。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218,533.23元对比增加12,109,368.70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县级安排的项目资金,大部分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10,806.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7%。主要用于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13,066.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81,243.2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6,497.36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及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社会保障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876,388.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9%。其中:行政单位医疗327,544.00元、事业单位医疗252,048.9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96,795.64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社会保障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5,160,840.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4%,主要用于支付征地补偿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30,272,387.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34%。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工资、日常办公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不动产登记中心运行、多媒体总体规划沙盘制作安装、部门运转工作经费、闲置国有资产处置测绘评估、自然资源卫片执法省对下补助专项经费、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专项经费、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占补平衡流转专项、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省级补助、农村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及单位于开展矿产资源管理方面的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33,11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8%。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7,674,364.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56%。主要用于(1)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地质灾害防治)专项支出7,201,203.30元,按照工程项目进度拨付桂花镇自必左沟泥石流治理、桂花镇小河村委会比大博组滑坡治理、桂花镇树皮厂村委会乍子坡及树皮厂小学滑坡泥石流治理、新街镇集镇、小学滑坡、潜在不稳定斜坡治理及湾碧乡巴拉村委会、学校、移民搬迁点崩塌泥石流治理项目等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资金;(2)2021年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监测员补助项目)400,000.00元,主要是用于2021年监测员补助支出;(3)州级财政自然资源事务项目支出资金73,161.60元,主要是用于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应急演练等方面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2,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6,848.39元,完成预算的87.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7,930.39元,完成预算的50,000.00元的75.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8,918.00元,完成预算72,000.00元的95.7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加强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车辆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参与人员,同时严格管理公务用车。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8,908.79元,下降7.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变动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126.79元,下降11.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782.00元,下降5.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单位加强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车辆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参与人员,同时严格管理公务用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930.39元,占33.50%;公务接待费支出68,918.00元,占64.5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930.3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7,930.39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土地卫片执法、地质灾害防治、征地拆迁项目等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68,91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8,91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相关单位的调研来访、工作指导及其他相关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姚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06,108.06元,与上年1,099,585.00元对比增加206,523.06元,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包含了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2021年因单位人员变动,导致相关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略有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基本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一)资产总体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姚县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24,603,464.97元,其中,流动资产23,559,392.34元,固定资产1,044,072.6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决算数21,227,106.93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376,358.04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284,132.61元,固定资产增加92,225.4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4,603,464.97

23,559,392.34

1,044,072.63

 

528,611.00

 

515,461.63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62,7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700.00元(我单位通过网上直购方式政府采购网上超市合同采购货物金额为62700.00元,资金来源均为财政性资金。包含:执法记录仪8个9720元、联想台式机6台28980元、兄弟激光一体机1台5200元、扫描仪1台1100元、笔记本电脑2台10400元、数码单反相机1台73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00,000.00元(通过竞争性谈判开展大姚县2021年-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评估服务单位采购,金额400,000.00元、大姚县2021年-2022年度具体建设项目供地勘测定界服务单位采购,金额30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62,7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大姚县自然资源局无其他需要说明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资本性支出: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监督索引号53232600442301111


附件【大姚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决算及绩效自评公开表20221018053837113.xls
上一条:大姚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预算公开
下一条:大姚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预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