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峰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的申请,已于2025年5月22日经大自然资转许决〔2025〕11号《大姚县自然资源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予以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公示如下:
不动产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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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金碧镇县城安居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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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单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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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326101208GB00012F0002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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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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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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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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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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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商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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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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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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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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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11.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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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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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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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示至2025年6月05日止,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满前向大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
地址:环城西路东侧金苑巷1号·大姚县政务服务中心1楼(A19)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13150589175
行政许可机关:大姚县自然资源局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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