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16〕281号),结合我县实际,经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会议研究决定,现将2019年度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事项通告如下:
1、申请对象:户籍在全县十二个乡镇辖区内(不含享受生活救助的大中专毕业生),享受县民政部门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补助,且现无产权房或人均房产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的未享受实物配租的城镇居民低收入(非农户口)家庭。(所谓家庭成员是指申请人户口簿上所有人员和申请人配偶)。
2、申请时限:2019年9月2日起至2019年9月23日止。
3、办理方式:符合申请条件的城镇低收入家庭,申请人携带低保领取证、户口册、婚姻证明材料、领取低保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等原件和复印件到大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填写《云南省大姚县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书》,或从大姚县公众信息网下载《云南省大姚县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书》填写,并备齐所需材料后交到大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保障性住房股。
4、符合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条件的家庭请于2019年9月23日前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在列入2019年度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对象。
5、联系方式:大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878-6221257
特此通告
大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2019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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