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从源头上预防“吃空饷”问题,大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建立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加强部门联动,采取“两个严格”措施规范管理,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
一是严格人员管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干部交流、人才引进等管理规定选拔、使用人员,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工作程序办理进人手续。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及时采集、更新在岗人员信息和工资发放信息,逐步建立机构编制、人员在岗、工资发放和人员交流等情况年度内部公示制度。加强考勤管理,单位干部职工因病、因事请假须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报批、备案,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及时依法依规处理。工作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人事关系的,或者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的,按规定及时办理工资核销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或终止手续。
二是严格工资发放管理。单位干部职工病假期间,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符合病退、退职条件的,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执行相应的待遇。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按规定取消、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单位干部职工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要按规定对其工资待遇进行处理,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告有关单位和部门。工作人员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后,在退休次月执行相应的退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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