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根据《大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关于对金麓苑小区2013年入住的廉租住房及2014年入住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住户进行资格年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单位于2017年5月20日至9月30日联合各相关单位对所涉及的承租住户进行了资格年审,现将年审后不符合续租条件对象的公示表发给你们,请在明显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17年10月12日至2017年10月27日止。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向大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反映,联系电话:6221257,反映时请留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后回复。
附件:大姚县2017年第一批年审不符合续租条件对象公示表
大
大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2017年10月12日
上一条:大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相关情况的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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