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金碧镇住房困难居民赵华贵一家4口人与母亲一起挤住在仅50平方米的房子里。日前,被大姚县认定为低收入家庭,获得一套廉租房的租住资格,迁入了新居。他说“孩子长大快结婚了,没有住房。是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圆了我家的安居梦!”
大姚县委、县政府把保障性安居工程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按照省政府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抓住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有利契机,针对低收入家庭中的特殊群体,按照各个群体的特点,形成独立的住房分配体系,解决这些家庭的住房困难。自2008年以来,大姚县按照省、州下达给大姚县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共投入保障资金33332.5万元,建设保障性住房4836套(廉租房2462套、公租房2305套、林业棚户区危改房69套),建筑面积235213平方米。通过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补”结合的保障方式,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今年,省、州又下达给大姚县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是948套,其中,廉租建设住房48套、公共租赁住房900套,总投资7678.8万元。
大姚县在建设保障性住房中,按照“农民进城、城镇上山”的要求,科学合理地选择建设用地,从城市建设和民生需求出发,尽可能把保障性住房建在交通相对便利、配套设施齐全的地方,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在筹集资金方面,除加大财政投入,还将用足用好相关政策,积极研究市场化运作方式,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投入。对公租房、廉租房和棚改房建设用地实行划拨,做到土地指标应保尽保。建立和完善保障性住房的进入退出机制,实行保障房源、分配过程、分配结果三公开,确保保障性住房分配公平公正,住房保障系统良性运转,使有限的资源惠及更多住房困难群众。同时,高标准严要求地确保房屋质量、安全和环保等达到国家要求。
截至目前,已有2726户低收入的伤残者家庭,低收入居民、低收入住房困难的企业军转干部家庭,外来务工家庭等迁入政府新建的廉租房、公租房、棚改房,实现企望已久的安居梦。(大姚县人民检察院 谢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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