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住建复字〔2020〕13号
曹燕代表:
您好!您在大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完善金碧镇龙街路路面和安装路灯,打通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建议》(第66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建议内容,金碧镇龙街其车流量和人流量都较大,该道路在实施过程中,由于群众阻挠,导致修建的道路残缺不全,不顺畅,因道路不完善,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安全隐患大,建议县人民政府加大投入,完善好龙街路路面和安装路灯,打通群众最后一公里,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该路段位于蜻蛉路上,蜻蛉路2016年我局启动道路改造工程,中段出现半边道路工程,因该路段建设用地属于附近村民所有,我局多次协调,都未能与该部分土地所有人达成征地协议,因此在建设过程中无法完整的启动整条路的建设,出现半边道路工程。该路段路灯安装位置恰好在道路南侧,致使路灯线路无法埋通。目前,县人民政府已将该路段问题纳入30件惠民实事解决事项中,我局进一步开展了土地协调相关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计划于今年10月底前完成该路段建设工作并安装路灯。
感谢您对我县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以上答复如有不妥,敬请给予批评指正。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20日
上一条: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大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83号建议的答复 |
下一条: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大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82号建议的答复 |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大姚县金碧镇金平路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8-6222279
滇ICP备05001067号 网站标识码:5323260002 滇公网安备 53232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