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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大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65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23500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大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65号建议的答复 生效日期:

大住建复字〔2020〕3号 

 

李从诚代表:

您好!您在大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部分村小组建设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议》(第65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自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工作启动以来,县委、县政府把“一水两污”项目建设作为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的主要内容,加大投入,全力推进,城乡环卫设施不断完善。

一是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快“一水两污”项目建设。石羊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六苴镇、桂花镇、铁锁乡、龙街镇、昙华乡、龙街镇垃圾热解站建成投入运营,乡镇垃圾、污水处理设施逐步完善。

二是推进农村垃圾收运处理项目建设。2017年完成12个乡镇垃圾圾清运车、垃圾桶、垃圾房、垃圾池等农村环卫设施建设,推进垃圾收运城乡一体化模式,在县城城郊结合部、南永公路沿线、各乡镇交通主干线村组,进行垃圾清运,逐步实现了“村收集、镇转运、县(镇)处理”的农村垃圾治理模式。

三是加大力度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进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是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根据《大姚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细则(2018-2020)》要求,我县在2020年内乡镇集镇生活垃圾实现全收集全处理;村庄生活垃圾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为此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制定《大姚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考核办法》,确保大姚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深入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下一步,我局将配合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排查检查工作,落实工作责任。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加强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督导,将各级各项文件要求落到实处,积极争取资金,加强村镇基础设施建设。感谢你对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的关心和关注,希望您继续为大姚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工作建言献策。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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