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建明代表:
您好!您在大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县城金碧郦园小区进行老旧小区改造的建议》(第179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建议内容,大姚县金碧郦园小区始建于2007年,2009年建设完毕交付使用,建议对该小区整体进行老旧小区改造。
按照《云南省关于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楚雄州关于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政策,城镇老旧小区是指城市或县城建成时间较长、市政配套设施老化、公共服务设施缺失的住宅小区,范围为2000年1月1日以前建成的房改房、集资房、商品房小区,不包括以居民自建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因金碧郦园小区建成时限不符合政策规定,暂不能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在今后的小区改造相关政策中,我局会积极将金碧郦园小区纳入改造范围,不断提升小区基础设施及配套服务设施,提升小区住户的幸福感、安全感、满意感。
感谢您对我县城市建设的关心和支持,以上答复如有不妥,敬请给予批评指正!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24日
上一条: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大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125号建议的答复 |
下一条: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大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177号建议的答复 |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大姚县金碧镇金平路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8-6222279
滇ICP备05001067号 网站标识码:5323260002 滇公网安备 53232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