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住建复字〔2020〕37号
谢正斌委员:
您好!您在政协大姚县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尽量减少市政工程重复建设的提案》(第28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我县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市政公用事业迅猛发展,城市功能也在不断完善,进一步提升了县城新形象,但在县城建设过程中,出现部分单位、小区多次改造,对已建成的地下设施反复开挖,重复建设和浪费资源的现象不断发生,造成环境破坏、资源浪费、交通堵塞等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对策。一是在新建项目中充分考虑项目的前瞻性、新建道路一次性配套给排水、电力电信、照明、交通等地下管线工程,避免市政道路反复开挖。二是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在施工期间,我局会督促施工方严格按合同工期进度施工,施工期间按规范做好防护设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各种安全警示贴在明显位置,尽量减少扰民,避免施工影响群众安全出行的行为发生,严防建筑垃圾堆放影响附近环境的卫生。三是认真执行市政基础设施及地下管线建设报备制度,对市政基础设施进行开挖以及建筑材料堆放需到我局城市执法大队进行备案,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加强执法力度,对未备案进行开发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行政处罚。
感谢您对我县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以上答复如有不妥,敬请给予批评指正。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20日
上一条: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38号提案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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