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林委员:
您好!你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大姚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出《关于规范城市道路开挖的提案》(第30号),已交我局办理。我局高度重视提案的办理工作,召开会议认真研究,现就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建议内容,近年来随着我县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市政公用事业迅猛发展,城市功能也在不断完善,但在县城建设过程中,出现部分单位、小区多次改造,对已建成的地下设施反复开挖,影响城市景观效果且影响群众出行安全。建议规划、城建部门统一管理、统一指挥,政府对城市建设应确立政策性文件,加强监管,避免重复开挖。
征对以上问题,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对策。一是在新建项目中充分考虑项目的前瞻性、新建道路一次性配套给排水、电力电信、照明、交通等地下管线工程,避免市政道路反复开挖。二是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在施工期间,我局会督促施工方严格按合同工期进度施工,施工期间按规范做好防护设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各种安全警示设置在明显位置,尽量减少扰民,避免施工影响群众安全出行的行为发生,严防建筑垃圾堆放影响附近环境的卫生。三是认真执行市政基础设施及地下管线建设审批制度,对市政基础设施进行开挖以及建筑材料堆放需到我局城市执法大队进行备案,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加强执法力度,对未备案进行开发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行政处罚。
感谢您对我县城市建设的关心和支持,以上答复如有不妥,敬请给予批评指正!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25日
上一条: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大姚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37号提案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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