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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大姚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71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dyx013-/2022-0115032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大姚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71号提案的答复 生效日期:

杨克忠委员:

您好!你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大姚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出《关于加强县城区学校周边环境秩序综合整治的提案》(第71号),已交我局办理。我局高度重视提案的办理工作,召开会议认真研究,现就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结合职能职责,在日常管护工作中,会积极联系县教体局、公安局、市管局、卫健局、金碧镇等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统筹协调、部门联动、属地管理、齐抓共管”的协调共管机制,构建 “部门分工协作,属地管理,学校加强教育引导,社会广泛参与” 的校园周边市容秩序综合治理格局,打造环境整洁、市容美观、规范有序的校园周边环境,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培养环境卫生意识。教育局通过“7+3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宣传教育,通过校会、班会、主题活动等途径,培养学生“爱护环境、人人有责”的理念,养成自觉维护环境卫生、市容秩序的良好习惯。
    二、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局、市管局大力加强食品卫生知识宣传,通过科普知识栏、伪劣食品展、知识讲座、家长会等途径,讲清流动、无证经营、伪劣等不利健康食品的严重危害,对环境卫生、市容秩序的不利影响等,增强学生提高自身食品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家长教育监管孩子不购买流动摊贩的物品、不食用不卫生健康食品的意识和自觉性。
    三、开展文明城市共建。教育局要宣传教育师生、家长共同维护校园周边良好环境,不购买、不食用有害身心健康的食品物品,自觉维护校内外环境卫生。积极开展“小手牵大手”文明倡导行动,影响和感召校园周边环境的净化。

四、增强街面管控力度。住建部门结合城管网格单元执法,落实每所中小学周边的对口执法人员;合理调配力量,在学生上学、放学的高峰时段,采取守点、巡线、集中整治等措施,对中小学校园周边的占道经营、流动摊贩、乱发培训招生小广告等违规行为加强清理整治。
   五、开展联合集中执法。县教体局、公安局、住建局、市管局、卫健局、金碧镇等职能部门对学校周边区域不符合食品安全的流动摊贩进行纠正查处,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住建部门通力协作,共同抓好校园周边商家出摊占道、流动商贩沿街摆卖的日常监管工作。
    六、加强环境维护。住建局安排环卫公司,落实专人抓好校园周边的环卫保洁工作;要做好日常巡查,对发现的校园周边路灯不亮、市政设施破损等城市管理问题,及时报送进行维护,消除安全隐患。清理包括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学校墙角边、树穴,果皮箱、垃圾桶(箱)等在内的学校周边卫生,确保校园周边干净整洁。针对学校上学、放学期间人流量增加,产生垃圾量大的实际情况,安排保洁员在各学校上学、放学期间增加保洁力度,看到有人丢垃圾,第一时间扫捡干净,并提醒家长、学生等不要乱丢乱扔垃圾,确保校园周边垃圾随丢随净,随产随清。除重点加强学校周边道路普扫工作外,根据学生上学、放学的时间,科学规划、合理调整时间,及时做好垃圾清运对接工作。

在此,对您提的宝贵意见表示感谢,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的工作进步。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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