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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城市(县城)供水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索 引 号:dyx013-/2023-0921001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2023年城市(县城)供水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生效日期:

为认真履行城市供水条例赋予的对城市供水企业的监督检查职责,使企业正确执行标准,提高检验检测水平,确保出具的报告真实有效,公平公正,特制定方案。

一、检查依据

法律:《城市供水条例》。

二、实施主体及范围

按照分级负责、辖区管理的原则及工作安排,在我县城市供水企业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并按要求在系统中随机抽取执法人员进行分组并匹配相应检查对象,完成抽查工作及结果录入公示。

三、抽查比例

根据我县城市供水企业数,按不低于10%计划抽取,抽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

四、抽查标准

按照城市供水企业监管相关要求及监管部门职责,由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大姚县水务局联合实施抽查。

五、检查内容及要求

1.安全制度和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各项操作规程上墙情况,是否编制应急预案、是否制定清洗制度及计划;检查清水池清洗记录、人员来访登记台账、水源头环境综合整治及巡查记录等情况。

2.安全宣传和教育情况。检查是否通过安全生产会议形式,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检查消防安全、反恐演练及水源污染突发事件的处置演练档案。

3.设备、设施情况。检查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等设施的日常保养、维修记录;设备、管道表面清洁、破损、掉漆、裂痕现象;各主要位置阀门开关是否正常;各类压力表、安全附件是否有效鉴定期内;各种消防设施合格有效;安全警示标语是否清晰;是否制定了对配水管及管道末梢进行定期冲洗的计划并严格实施;供水企业是否二次供水建立制度,加强对二次供水设施的监督管理。

4.作业现场情况。检查水质化验人员是否做到持证上岗;水质检验记录是否规范、完整和清晰,档案资料保存是否完好。供水水质达标情况。

六、检查方式

根据2023年度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检查方式采取现场检查和书面检查相结合方式开展检查

七、结果处理

抽查结果分为检查单项合格或不合格。检查单位应在检查结论下发后起20个工作日内,对有关不合格情况下达整改通知,责令其限期改正,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八、完成时限及工作要求

2023年11月底以前完成抽查。县局将适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并于11月30日前将工作情况及附件报县局质量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股。配合单位按各自内部管理规定执行信息报送和检查材料收集归档。

联系人:温新民,联系电话:0878-6222135。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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