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罗升等代表:
你们在大姚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请求县人民政府给予解决赵家店镇至江头村委会9公里公路硬化》的建议,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你们在建议中提出:赵家店镇江头村委会现有8个小组232户农户893人,过去南永公路横穿而过,全村人民出行非常方便,自从2006年南永公路改造以后,没有单位管护或维修,道路损坏严重,给村民出行造成困难,安全隐患较大,建议县人民政府给予解决赵家店镇至江头村委会9公里公路硬化问题。
你们所提出的赵家店至江头9公里公路,该段路属于原南永线省道S217的其中一段,南永二级公路修通后,该段路管养主体缺失,加之该段路石料厂较多,对路面损坏较大,现在,永大高速开工在即,暂时无法实施赵家店至江头公路硬化,待高速公路修建结束后,县人民政府将争取国省道改造项目尽快实施。
再次感谢你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关注。
特此回复
上一条:大姚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下一条:大姚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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