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明等代表:
你们在大姚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新街至碧么公交车》的建议,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你们在建议中提出:新街至碧么村委会有12公里,群众出行基本上是乘微型车(黑车),有较大安全隐患,请求开通公交车。
你们的建议很好,近年来,我县加大农村客运发展力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同时也还存在一些短板,结合你们提出的建议意见,2019年3月县交运局会同大姚县城乡公交公司到新街镇碧么村委进行现场调研,你们提的建议,符合我县行政村通客车的实际,目前通过积极协调,碧么村委会已开通公交线路,来解决当地群众出行难的问题,同时也请镇村、两级协调好公交车停靠及调头位置。
再次感谢你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关注。
特此回复
上一条:大姚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2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下一条:大姚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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