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芬代表:
你在大姚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楚姚高速公路建设遗留问题的建议》,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你在建议中提出:政府修建高速公路本是一件人人高兴、皆大欢喜的好事,但由于施工过程中有些不足之处,致使农田被水淹没,造成农民群众生产损失,群众有一些怨言,望上级给予解决,同时加大人居环境整治力度。
你的建议非常好,近年来在修建楚姚高速公路期间,确实存在您所反映的问题,在修建楚姚高速公路期间造成水沟堵塞、淹没农田的问题,将由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政策进行补偿,高速公路建设完工后,将对水沟进行恢复。
再次感谢你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关注。
特此回复
上一条:大姚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2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下一条:大姚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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