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明等代表:
你们在大姚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设山区公路限高限宽设施及安全警示牌》的建议,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你们在建议中提出:碧么瓦罐村至双龙潭道路在上级相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已实施硬化,为更好地管护养护好公路,延长公路使用寿命,请求相关部门给予设置限高限宽及安全标识牌。
你们提出的建议很好,作为县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我们一直把打牢交通基础设施为己任,一直在努力争取项目建设。到目前为止,全县均实现了乡乡通油路、行政村村村通硬化路,安防设施有保障的交通战略目标,在很大程度上切实解决了群众出行难、运输难等问题,但全县村组公路存在涉及面广、里程长,建设标准不高,晴通雨阻的问题还比较突出。
你们提出的碧么瓦罐村至双龙潭道路属于村组公路,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原则,该公路的管理权限是乡镇人民政府,目前我局也正在争取村道安防建设项目,待项目争取后实施。
再次感谢你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关注。
特此回复
上一条:大姚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2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下一条:大姚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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