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农字〔2019〕27号
三岔河政协小组:
你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大姚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培强做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助理脱贫攻坚”的提案(第22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至2018年末,大姚县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325个,其中:被农业主管部门认定为示范社的有36个,合作社成员30906个,建立党支部的有20个,带动普通农户数2677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6671户。
多年来,农业部门采取多项措施,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增强自身实力,提升发展水平,合作社发挥其促农增收方面的积极作用:一是拓宽了农民的稳定增收渠道。2018年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其成员统一组织销售农产品量达80%的合作社96个,统一组织销售农产品产值达13468.68万元,合作社收入8175.43万元,入社成员户均收入比非成员农户高出20%;二是加强了小农户与大市场的联结。通过“企业+合作社+农户”的方式,合作社将分散的小农户联合起来,形成较大的生产规模,为社员提供信息、技术、资金等,建立稳定的供销关系和渠道,有效地解决了农户发展生产的盲目性,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降低了单个农户的经营风险,发挥了连接市场和农户的优势;三是成为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平台。群众通过密切的生产合作和沟通交流,开了眼界,活了脑袋、富了口袋,群众的归属感获得感和对集体对组织的向心力凝聚力不断增强。社员不仅可以在经济上受益,而且在民主、合作、文化、守法等方面意识得到了提高。
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看,全县合作社有了较快发展,但还存在自身发展实力不足,带动农户增收有限等问题。
下一步农业部门将继续把推动合作社发展作为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工作措施,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一是切实履行职能职责,做好监管、引导、支持和服务,注重培养典型,示范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二是加强典型扶持。坚持示范带动、典型引路的发展思路,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扶持,培育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总结示范经验,以点带面,示范推广,逐步培育一批有组织制度、有合作手段、有较大规模、有明显效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将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贯彻落实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有效载体,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申报和实施科技入户、一村一品等农业扶持项目,增加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投入,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创造条件,促进合作社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致富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三是切实提高指导合作社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有针对性地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进行业务培训。通过深入宣传培训,增强广大农民群众依法办社,依法维权意识,全面提高合作社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积极引导相关企业加强与合作社的对接,形成“企业、合作社和农户”有效的利益链接机制,不断培强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助力群众脱贫攻坚的有效载体,通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将不断发挥在群众增收致富中的重要作用。在此,十分感谢你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为我们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把工作做得更好。
大姚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5月22日
上一条:大姚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县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180号提案的答复 |
下一条:大姚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县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183号提案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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