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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安全生产领域非煤矿山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工作方案

索 引 号:dyx020-/2023-0201004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应急局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安全生产领域非煤矿山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工作方案 生效日期: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精神,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健全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营造安全生产理念、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推进事中事后监管改革深入开展。根据大姚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大姚县市场监管领域有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大双随机联发20222要求,决定在安全生产领域非煤矿山企业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随机抽查时限

20225月至11月

二、随机抽取对象

在县城区域范围内已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且正常生产经营的非煤矿山企业(检查对象由应急局提供);按检查主体进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2户

三、执法人员的抽取

从县工信商科局(规上企业)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局的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抽取6名执法人员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

四、抽查事项

结合《云南省应急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及此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检查的协同部门县工信商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局的职能职责,整合县自然资源局对矿业权人填报的上年度勘查开采公示信息进行实查核查和县应急管理局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检查的部分抽查事项,县工信商科局参加规上非煤矿山企业抽查。联合抽查检查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上年度勘查开采公示信息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检查方式

本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检查采取实地核查的方式。在实地核查前,执法人员应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查看检查对象的登记备案、经营范围、出资情况、信息公示等,并关联比对许可、处罚、监督检查、投诉举报、转办交办、大数据分析、舆情监测等有利于准确发现企业违法违规线索的信息。

六、文书归档及结果录入公示

在抽查检查结束之后,要及时归档,妥善保管,做到检查材料“一户一档”,归档材料中应当包括检查相关表格、证据材料等。及时将抽查检查结果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并在系统上公示。抽查结果未公示的视为未完成抽查任务。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县工信商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局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股室人员为组员的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检查工作。

(二)严格抽查纪律。执法检查人员对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市场主体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做好督促整改及后续监管。各部门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逐项检查应检查事项,对存在问题的,当场指出、当场指导,能马上解决的,立即督促整改;对应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情形的,不得用责令改正、行政指导代替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发现违法行为符合一般程序处罚条件的,要坚决进行立案查处,维护双随机抽查的严肃性。

 

1.大姚县非煤矿山企业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大姚县正常生产非煤矿山企业名单;

3.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4.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监管档案。

 

 

大姚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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