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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大姚县应急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索 引 号:dyx020-/2023-1122001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应急局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2023 年大姚县应急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生效日期: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提升市场监管效能,按照《关于印发2023年度大姚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大双随机联发〔2023〕3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大力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落实安全生产执法责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保持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结合我局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完善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由工贸企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构成,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开展执法检查。对被抽查的生产经营主体实施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要填写实地检查记录表,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并由被检查的生产经营主体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确认。无法取得签字或盖章的,检查人员要在实地检查记录表中注明原因。

(二)完善“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条款,结合我局日常监督管理需要,完善“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等,及时向社会公布,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使之逐步成为日常监管的主要方式。

(三)合理确定“双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和方式。根据我局监管行业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确保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对投诉举报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以及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特殊行业、重点区域的生产经营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四)依法处理并公示抽查结果。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生产经营主体守法的自觉性。对抽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记录在被抽查生产经营主体的公示信息中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有问题的生产经营主体,区分情况依法作出处理并向社会公示。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将案件线索移送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五) 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加大对随机抽查工作的宣传力度。结合宣传月等活动,通过宣讲政策、发放宣传页、微信公众号宣传等途径,扩大对双随机抽查监管方式的认知度,增强对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理解和参与,营造浓厚的社会监督氛围,扩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股室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坚持规范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统一管理、协同推进的原则,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严格落实责任。要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应急监管职能,强化“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理念,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做好随机抽查监管工作,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二)注重宣传培训。广泛开展宣传报道,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开展执法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接受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及时公布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扩大随机抽查的影响面,自觉接受生产经营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认真总结经验。要注重总结挖掘监管工作中亮点、先进经验做法以及基层提升的意见建议和存在的问题。

附件:1.2023年度大姚县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2.2023年度大姚县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2023年度大姚县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地区 序号 制定计划任务部门名称 计划任务名称 检查对象 抽查比例/户数 任务时间 检查方式 制定依据 实施层级 备注
抽查领域 抽查事项
大姚县 1 大姚县应急管理局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 安全生产许可、安全生产条件检查 非煤矿山企业 3户 2023年3月—11月 实地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云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县级组织实施
2 大姚县应急管理局 重点高危领域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 安全生产条件检查 金属冶炼、涉氨制冷、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重点工贸企业 5户 2023年3月—11月 实地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云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县级组织实施
3 大姚县应急管理局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 安全生产许可、安全生产条件检查 危险化学品企业  5户 2023年3月—11月 实地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云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县级组织实施

               2023年度大姚县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发起部门 配合部门 计划任务名称 检查对象 任务时间 抽查比例/户数 检查方式 实施层级 备注
抽查领域 抽查事项
1 县公安局 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 县内生产、使用、经营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事业)单位 对被许可经营、使用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事业)单位的购买、使用、存储情况及相关台账进行监督检查 生产、使用、经营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事业)单位 2023年2月-11月 1户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县级组织实施
2 县交通运输局 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 交通运输行业监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企业检查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2023年1月-11月 10% 实地检查
书面检查
县级组织实施检查
3 县应急管理局 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局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 安全生产许可、安全生产条件检查 非煤矿山企业 2023年3—11月 2户 实地检查 县级组织实施检查
4 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支队、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 安全生产条件检查 重点工贸企业 2023年3—11月 5户 县级组织实施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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