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云南省楚雄州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1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食用调味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饼干、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饮料、酒类,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GB 272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碘含量》(GB 2687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GB 2719-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GB 1740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57-2012)等标准及相关规定。抽检项目为一般食品参数【氯化钠(以干基计)、钡(以Ba计)、碘(以I计)、总酸(以乙酸计)、水分、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亚硝酸盐(以NO2-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溴酸盐、三氯甲烷、余氯(游离氯)、耗氧量(以O₂计)、酒精度、氰化物(以HCN计)、甲醇】;食品添加剂【亚铁氰化钾/亚铁氰化钠(以亚铁氰根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及其钠盐(对羟基苯甲酸甲酯钠,对羟基苯甲酸乙酯及其钠盐)(以对羟基苯甲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三氯蔗糖、二氧化硫残留量、安赛蜜、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丙二醇、纳他霉素】;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铜绿假单胞菌);真菌毒素(黄曲霉毒素B1);重金属【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镉(以Cd计)、总汞(以Hg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等。此次监督抽检样品共计10批次,合格10批次,不合格0批次。
附件:1.食品抽检合格-2023年06月30日
云南省楚雄州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06月30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上一条: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1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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