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云南省楚雄州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1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调味品、豆制品、罐头、茶叶及相关制品、糖果制品、食糖、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食品整治办[2008]3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酿造酱》(GB 271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白砂糖》(GB/T 31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GB 13104-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GB 1739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GB 7098-2015)、《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GB 2757-19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57-2012)等标准及相关规定。抽检项目为一般食品参数【酒精度、氰化物(以HCN计)、甲醇、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氨基酸态氮、蔗糖分、还原糖分、色值、螨、干燥失重、二氧化硫残留量】;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罗丹明B、罂粟碱、吗啡等】;重金属【铅(以Pb计)】;农药残留【草甘膦、吡虫啉、乙酰甲胺磷、联苯菊酯、灭多威、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甲拌磷、克百威、水胺硫磷、氧乐果、毒死蜱、啶虫脒、茚虫威】;微生物参数【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商业无菌】;真菌毒素【黄曲霉毒素B₁】;食品添加剂【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日落黄、柠檬黄、胭脂红、苋菜红、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三氯蔗糖】等。此次监督抽检样品共计10批次,合格10批次,不合格0批次。
附件:1.食品抽检合格-2023年06月30日
云南省楚雄州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06月30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上一条: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1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
下一条: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1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大姚县金碧镇金平路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8-6222279
滇ICP备05001067号 网站标识码:5323260002 滇公网安备 53232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