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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农业局多举措保障火把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29168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市场监管局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农业局多举措保障火把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 生效日期:

 

 

一年一度传统的楚雄州彝族火把节到来,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大姚县农业局按照州农业局和县食安委关于火把节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相关要求,高度重视,多措,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消费和社会稳定。

一、加强领导 精心组织

县农业局下发了通知大农明电〔201427号大姚县农业局关于加强2014年火把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局属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充分认识加强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周密部署,强化责任,落实措施,确保节日期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强化措施 落实责任

1、针对性的对辖区蔬菜、水果生产基地进行重点排查。

县农产品检测中心把鸿福超市、白塔市场、永胜农贸市场等3家列为蔬菜残留农药的重点检测对象;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把大姚县顺如专业合作社、大姚县泗溪特色蔬菜专业合作社、大姚县金碧特色蔬菜专业合作社和大姚县龙街大平掌现代农业专业合作社4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另外,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都把自己辖区内种植的蔬菜、葡萄专业合作社或专业种植大户作为自己的监管对象。县、乡两级与农业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或专业种植大户签订承诺书,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检查。

2、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和监测。78日—12日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组织技术员515人加强对鸿福超市、白塔市场、永胜农贸市场等3家流通领域的蔬菜、水果的检测品种20批次,抽检食品合格18批次,督促、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市场开展质量自检工作。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711日、12日和16日出动执法人员416人,执法车辆4辆次,对各辖区内大姚县顺如专业合作社、大姚县龙街大平掌现代农业专业合作社的露天葡萄,大姚县泗溪特色蔬菜专业合作社、大姚县金碧特色蔬菜专业合作社的大棚葡萄和大棚蔬菜生产上使用的农药、田间档案的记录等18户生产户进行了抽查清理整顿,责令当事人立行立改4户次,并发放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食品禁止使用农药等宣传材料120余份。

3、明确生产主体责任。在6月份发告知书的基础上,节假日前,县相关站所、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集中力量对辖区内新增的种植业农产品生产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告知一次、签订一份承诺书、送一份资料,合计签订承诺书24份,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另外,各乡镇充分利用大姚县新型农民培训项目平台,组织了县内种植业蔬菜、葡萄、西瓜、金丝枣等农产品生产企业和专业合作负责人合计168人参加培训。在培训会上,认真落实生产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生产主体告知(约谈)率、培训率、承诺率100%

4、认真深入开展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当前,晚秋作物种植已开始,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进一步强化执法检查,以高毒高残留农药、种子、肥料等为重点对象,对重点区域集中开展执法检查,对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有害物质的违法分子严肃查处,对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此项工作正在开展中,预计10月结束。

三、抓好宣传 群策群力

充分利用大姚县农业信息网、“三农通”手机简信等,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和相关知识等,撰写发布信息1条,“三农通”手机简信3条;其次,积极配合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名优农产品品牌,引导人民群众安全消费,科学和理性看待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专项整治和农产品质量监管,形成群防群控的社会合力。

四 完善机制  做好防控

全局建立健全应急体系,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落实工作责任,节日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专人值班,随时应对突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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