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市监字〔2020〕5号
谭光云委员:
您提的《关于解决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我局历来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自2015年机构改革以来,更是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作为全局的一项重点工作开展。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履行餐饮许可职能,严把市场准入关
2015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出台了《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6年原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了《云南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云南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将餐饮服务分为特大、大型、中型、小型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集体食堂等类别,配套出台各类餐饮服务现场核查标准。标准出台后我局严格按《云南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受理餐饮服务许可申请,按《云南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开展餐饮服务新办和延续的现场核查,现场核查达到标准的才办理许可证。2019年3月由于我县机构改革,县城区食品经营许可行政审批职能划转县政管局,为防止工作断档,我局通过修订权力清单、加强规范指导、联合开展培训等措施,加强许可与监管工作衔接,建立起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机制,确保县政管局许可数据第一时间传递到我局,能够根据许可情况对企业实施分级分类和信用管理,许可和监管形成无缝衔接。
(二)强化日常监管,全面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责任
实施网格化监管模式,建立监管人员责任体系,做到片片有人管、店店有人抓,不留死角,坚持重点整治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突出对从业人员管理、索证索票、采购贮存、烹饪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餐饮具消毒等重点环节的整治,加强对肉类制品、生食水产品、添加剂等重点品种的检查,从源头上保证食品质量。制定并与各餐饮从业户和学校食堂层层签订《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责任书》和《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书》1138家,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主体责任,以大型餐饮单位和单位食堂为重点,建立食品安全定期自查制度,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指导督促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强从业人员培训考核、规范经营行为,确保食品加工就餐区域、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强化全县餐饮服务行业食品添加剂行为监管,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添加剂“两超一非”违法违规行为;督促3家农贸市场开办者及销售者,170多家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和3家第三方平台开办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三)以巩卫为契机,集中发力打响小餐饮店提质改造攻坚战
2019年以来,我局以巩固国家卫生县城暗访问题整改为契机,压实部门监管职责,全项彻查,突出重点难点,以餐饮服务单位环境卫生状况提升为重点,指导督促餐饮服务单位旧貌换新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一是三级督查,体现监管无空白。在巩固国家卫生县城暗访问题整改期间,县级领导亲自带队督查,局机关与金碧所联动细分管辖区块,采取果断措施,强化整改落地、落实;二是现场教学,体现培训可操性。召集餐饮服务单位开展现场教学,面对面纠正不良操作习惯;三是围绕重点,体现管理标准化。我局紧扣监管重心,制定小餐饮整治标准要求,在信息公示、制度管理、场所卫生、三防设施、餐具消毒保洁等方面设定了达标底线,引导督促小餐饮单位改造软硬件条件,逐步规范小餐饮单位经营行为;四是多方协调,体现为民强服务。在监管中发现由于基础设施不达标、污水管堵塞、商住不分离等问题,导致部分餐饮店苦于无奈乱排乱倒,影响市容市貌,成为“老大难”。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我局实地调查,多方协调,为餐饮单位健康长远发展出谋划策,动员经营者改造店外排烟管、供水管、排水管,治标治本。巩固国家卫生县城暗访问题整改期间共检查餐饮530家,发现卫生状况差、物品乱放等一般问题项责令整改105家,发现设施不达标、无证经营等严重问题项停业整顿45家,城区餐饮单位旧貌换新颜,后厨卫生条件、服务质量、管理水平都得到了明显提升,餐饮单位的经营行为得到明显规范,店容店貌得到极大改观。
(四)推动社会共治,提升餐饮质量安全水平
按餐饮业食品质量提升工程,将“明厨亮灶”建设纳入许可审核和日常监管,督促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单位,加快“明厨亮灶”建设,继续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截至2019年底共完成“明厨亮灶”967家,量化分级管理挂牌945家。开展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2019年至今共举办餐饮服务单位培训班4期,培训从业人员4000余人,开展各类食品安全宣传219场次,发放宣传资料、信息(份/条)94742条(份),接受群众咨询327人次。在政务信息平台、大姚手机报、县广播电视台发布节日食品、预防野生菌中毒等内容的食品安全预警公告8期,在大姚宣传微信平台播出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知识8期,投诉举报案件18件,全面激发了餐饮业主动提升品质、持续规范管理、不断优化服务的内在动力,逐步由政府推动为主转变为市场自我发展、行业自我约束,打造餐饮业品质不断优化、健康发展的局面。
下部工作打算
尽管我们在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方面,想方设法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诚如您提案中提到由于小餐饮准入门槛低、法律意识不强、部分餐饮单位的设施设备与人们对生活品质高要求不匹配等问题,市管局作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没有行业扶持资金也制约了餐饮行业食品安全规范改造提升。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巩固“国家卫生县城”的成果,以规范提升小餐饮管理为突破口,不断提高餐饮行业整体管理水平:一是规范管理,强化监督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对不符合条件的小餐饮店坚决予以取缔;二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矫正“不干不净、吃了没病”的陈旧思想,教育食品从业人员守法加工、诚信经营,强化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理性消费,建立健康的饮食观念,共同守护“舌尖上的安全”;三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四是对人民群众反映问题比较多的小餐饮点加大抽检批次,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五是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市民积极举报,支持消费者依法维权,并对查处中发现的不良行为及时曝光,共同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2日
上一条: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203号提案的答复 |
下一条: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政协大姚县九届四次会议第194号提案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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