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市监字〔2020〕2号 签发:王荣书
李必彬委员:
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社会稳定与和谐,是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我局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近年来,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层层落实监管责任
2015年机构改革后,我县建立健全了县、乡、村三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即县市场监管局、乡镇政府食安办和市场监管所、村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全县有市场监管所12个,每所至少有2名执法人员,负责辖区内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执法;每乡镇有1名分管食品安全的领导和1名食安办工作人员,负责本乡镇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每村委会有1名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全县共129人,负责各村委会辖区内的食品安全宣传、日常巡查及违法行为上报等工作,实现了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每年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我局与各所分别签订《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并与年终履职考核挂钩。各所与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户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落实食品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做到了食品安全有部署、有重点、有落实,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通过健全监管体系和签订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做到了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的“四有”要求,各乡镇能顺利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日常检查和专项整治相结合,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我局历来重视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依据部门职责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云南省食品经营许可办法》《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及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各乡镇餐饮店、商店、食品加工小作坊、固定小食品摊等食品经营户进行全面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同时结合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白酒专项整治、校园安全守护行动等工作安排,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净化农村食品市场。2019年共出动执人员2375人次,车辆578辆次,检查餐饮店、食品加工店、食品摊、小作坊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454家次,检查农贸市场106个次。一般程序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88件,罚款22.17万元,销毁各类不合格食品等417公斤;简易程序查处违法案件108件,罚款5400元,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214份。同时,抽检食品加工小作坊生产的粉丝、白酒、小土饼、红糖和小吃店、包子店制作的餐饮食品133批次,合格率为97%,对不合格样品依法进行了处理,督促从业户经整改。其中,湾碧所出动执法人员78人次,车辆20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0份,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10件,销售“三无”食品案件3件、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案件6件,罚款金额18991.3元,销毁不合格食品107公斤,案值952.5元。
三、开展宣传教育,推进食品安全共治共享
(一)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案件。我局及各所已向社会公布了6212315投诉举报电话,局机关专门设置了负责投诉举报处置的人员,负责国家食品药品管理投诉举报平台的网络投诉处置和电话、书面等形式的投诉举报受理及核实调查等工作。2019年共受理食品投诉举报案件18件,属实立案查处2件,罚款6000元。
(二)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我局充分利用3.15、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设置咨询服务台、播放预防野生菌中毒短视频等形式开展社会层面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2018年以来我局将食品安全宣传内容编成朗朗上口的《大姚食安谣》和食品安全告知书印制成食品安全宣传挂图,每年印制5万余份,按户发放到家庭。
(三)积极开展食品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培训,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2019年,我局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校园安全守护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种养殖、餐饮、食品生产、流通、农贸市场食品经营主体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培训从业人员班68期,共培训各类从业人员10478人,其中湾碧乡进行食品安全宣传培训9场次。
(四)开展食品安全预警,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我局针对不同时段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在县广播电视台发布春节食品消费、夏季食源性疾病、野生菌中毒防控等食品安全预警公告,提醒广大群众增强食品安全防控意识,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2019年在县广播电视台发布节日食品、预防野生菌中毒等内容的食品安全预警公告9期,在政务信息平台、大姚手机报、在大姚宣传微信平台播出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知识9期。向各级分管食品安全领导、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发食品安全工作提示,手机短信1250条。
通过强化网格化监管、专项整治打击违法行为、风险严防严控等监管措施的落实,近年来,我县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处于平稳健康发展态势。但离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期望和食品安全工作要求还有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和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的开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和生命健康。
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9日
上一条: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203号提案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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