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
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是大姚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州林业和草原局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区划审核、报批,组织实施国家级、省级、州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按照国家湿地保护的有关标准规范,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等,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监管,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管,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区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及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和草原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
8.贯彻国家、省、州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等产业政策,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实施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组织、协调、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监督森林和草原生态体系建设。
10.组织、协调、指导县自然资源公安局(县公安局自然资源大队)工作,监督管理县自然资源公安队伍,对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及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护生态安全。按照国家和省、州、县统一部署,参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建设统一规范高效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16.有关职责分工。与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17.将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县林业和草原局。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设8个内设机构和5个事业单位机构。8个内设机构为:办公室、生态保护修复和种苗管理股、森林资源和草原与国有林场管理股(政策法规股)、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地与湿地管理股、科技与产业发展股、规划财务股、火情监测预防股、林长制与林业草原改革股。5个事业单位机构为:大姚县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办公室、大姚县营林营草工作站、大姚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大姚县森林和草原资源监测站、大姚县林草产业服务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严执法重管护,林草资源保护有力有效。一是林长制有序高效运行。责任体系、考核体系进一步优化,林草资源保护发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实现“林长制”向“林长治”转变,及时发布2025年1号总林长令,县乡村三级林长巡林2406次,发现并推动解决重难点问题45个;二是执法监管常态长效,监测、核查、执法“三个全覆盖”不断深化,森林督查与违法违规用林用地整治扎实开展,通过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等技术手段科技赋能资源管护,查办各类林草行政案件173件,收缴罚款305.7万元,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打击和遏制;三是资源管护措施更加科学有力。精准划定基本草原3786.13公顷,草原储备区502.10公顷,编制“十五五”森林采伐限额51.76万立方米,林草湿荒地调查全面完成,成果数据顺利通过国家局审核并正式启用。总投资170万元的国有林场龙山管护站等4个站点建成投入使用,聘用森林管护人员1304人,456.13万亩森林资源管护责任落到实处。
(二)争项目促修复,绿美大姚建设成效显著。一是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稳步实施。坚持科学系统修复守护生态底色,完成森林植被恢复异地造林133亩、低效林改造4000亩、农村四旁植树1000亩。8000亩森林抚育、15000核桃提质增效项目启动实施。“三沿”区域和乡村“四旁”绿化美化扎实开展,完成义务植树125万株、农村四旁植树220万株,高标准建成“红色先锋 检护青山”生态修复基地1个30亩。开展2017年实施退耕还林不合格面积补植补造2389.1亩并通过验收,兑付2017—2019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资金825.13万元;二是保护地体系持续优化。全面完成《大姚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编制上报并按国家、省、州要求开展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及“回头看”工作;《大姚昙华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通过省级专家评审,待省人民政府批复,湿地资源管护网格体系建设有序推进,认定一般湿地2894.5067公顷,湿地保护日常巡护和违法占用湿地资源打击整治落到实处;三是野保行动扎实有效。“世界野生动植物日”“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及“清风行动”“非法采集、出售、收购野生兰科植物专项整治行动”等野生动植物普法宣传和联合执法行动常态开展,办理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查勘理赔102件4.8万元,全民保护野生动植物意识不断提高。
(三)抓提质增效益,林草产业发展势头强劲。一是林草新质生产力加快形成。联合省林业科学院申报“核桃林下花魔芋”“核桃林下天麻”科研项目2项,“水代核桃油”饼粕食品、“核桃酒”系列产品相继上市,争取各级资金560万元,新建7条核桃、花椒、板栗初加工机械一体化生产线投入使用,梁家山云南深纹核桃被认定为“第四批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科技支撑产业发展的作用进一步凸显;二是林草传统产业提质增效。全县绿色有机认证核桃基地面积达28万亩,4家企业6个产品获有机食品认证,6家企业12个产品获绿色食品认证,全县核桃加工企业“三品”认证实现100%全覆盖。引导广益、彝丽等2家龙头企业率先开展“大姚新鲜核桃”直播带货,网销订单达34.2万单,销售额突破100万元。联动12家龙头企业、20家专业合作社成立“大姚核桃协会”,产业组织化程度和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三是林下经济高质高效推进。积极构建林下经济“1+N”产业体系,建成林下铁冬青、重楼、黄精等林下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3个2440亩,百亩以上林下经济连片示范样板22个,野生菌保育促繁科技示范基地2个,年度培育市场主体6个,全年新增林下种植面积0.83万亩,完成率116%,新增林下养殖1.01万头(羽),完成率153%,新增林下采集面积2万亩,完成率200%。全县林下经济总产值达45.1亿元。
(四)补短板固底线,林草灾害防控有力可控。一是防灭火综合能力全面加强。获批增发国债森林防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1.05亿元,完成森林防火应急道路新建、改建19条234.59公里。森林防火组织体系和网格化管理体系不断完善,“三线责任制”“四个责任人”“五个关键人”责任落到实处,县乡两级专业队伍软、硬件建设投入不断加大,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2024年、2025年连续两年保持森林火灾零发生的良好态势;二是有害生物防治监测更加严密。林木、苗木检疫扎实开展,完成产地检疫苗木485亩118万株,调运检疫苗木24.84万株、检疫木材5103立方米。发生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面积36000亩、10000亩,分别开展防治35660亩、10000亩,防治率达98%、100%,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各项指标均严格控制在省州指标以内。
(五)谋改革优效能,高质量发展动能不断激活。一是林草改革持续深化。制定出台《大姚县林权流转规范合同备案机制》,将工商企业流转林地经营权纳入大姚县2025年新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进一步拓展林地经营权权能,林地流转管理更加规范,办理林权抵押贷款5户41宗地15656.65亩,抵押贷款2816万元。深入实施“百场”带千村行动,科学利用国有林资源,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渠道,总投资5.05亿元的大姚县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进展顺利,盘活国有商品林资源约4万亩;二是行业服务水平效应凸显。着力处理好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之间的关系,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和“应保尽保、能批全批、能批快批”的原则,为项目落地“铺路架桥”,上报获批使用林地项目32件350.5049公顷,缴纳森林、草原植被恢复费1359.66万元,有效保障了重大项目顺利落地。
(六)严整改见实效,推动问题销号清零促提升。环保督察整改取得实效,共牵头办理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5件、举报件2件,其中: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1件、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举报件2件及反馈的2个问题已整改完成通过省级验收。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通过州级验收;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全面清零,共接到上级审计反馈问题2个,截至2025年10月16日已全部整改销号。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我单位在职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事业编制36人。在职实有48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2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51人。
车辆编制14辆,实有车辆14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900942.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900942.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464612.00元,2026年与2025年对比增加436330.00元,增加4.1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职工零星增资、提高社保缴费标准及单位自有资金支付的项目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616358.00元,其中:本年收入10616358.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616358.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464612.00元,2026年与2025年对比增加151746.00元,增加1.4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职工零星增资及提高社保缴费标准。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900942.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616358.00元,其中:基本支出9836358.00元,2025年基本支出9673612.00元,2026年与2025年对比增加162746.00元,增加1.6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职工零星增资及提高社保缴费标准。项目支出1064584.00元,2025年项目支出791000.00元,2026年与2025年对比增加273584.00元,增加34.59%,增加的原因是2026年把单位自有资金支付的项目资金纳入预算管理。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330346.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补助支出。
2.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67268.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44516.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遗属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4.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11768.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90237.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27364.0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7.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309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8.2130201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行政运行6246558.00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的办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9.2130202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0000.00元,用于林长制工作支出。
10.213023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林业草原防灾减灾470000.00元,用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支出。
11.2130803农林水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260000.00元,用于森林草原火灾保险保费补贴支出。
12.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87401.00元,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5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95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05000.00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05000.00元,2026年与2025年对比无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00.00元,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00.00元,2026年与2025年对比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12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95000.00元,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95000.00元,2026年与2025年相比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5000.00元,2026年与2025年对比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有3个项目支出预算安排,具体如下:
1.森林火灾保险补助经费260000.00元,用于购买490.41万亩森林资源的森林火灾保险;
2.森林草原防灭火“三三制”县级配套专项资金470000.00元,用于全县森林和草原防灭火支出;
3.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专项经费50000.00元,用于全面推进林长制改革相关费用,主要用于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相关的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等,以及林草综合审批档案整理、森林督查、草原疑似图斑核查、国家级公益林及省级公益林监测等工作的专业档案整理工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6.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 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具体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具体包括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具体包括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具体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1.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属于行政单位,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84740.00元。
2.与上年机关运行经费584740.00元对比,无变化。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11177926.45元,其中,流动资产5975452.52元,固定资产(净值)5202473.9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的资产总额12329254.89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51328.44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77340.13元,固定资产(净值)减少773988.3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附件【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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