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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对县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143号提案的回复

索 引 号:dyx023-/2022-0115002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林草局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大林字〔2021〕1号 标  题: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对县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143号提案的回复 生效日期:

 

冷莉芳委员:

你在大姚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出“关于严防外地调入绿化植物携带有害生物”的提案,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回复如下:

我局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林业有害生物检验检疫工作。2020年,全年实施林木、花卉产地检疫374亩,产地检疫苗木1508.92万株;复检苗木9.8万株,木材239.8立方米;检疫调运木材531.8立方米(其中:锯材20立方米,原木273.1立方米),苗木152.9053万株;实施红火蚁防治113亩,红棕象甲9株。一定程度上,为外来有害生物传入我县设立了“安全屏障”,但也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施工企业、群众缺乏生物安全意识。在苗木调运过程中,对《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不了解,未形成自觉申请检疫常态化机制;二是项目业主(部门)缺乏监管。只注重项目进度,不注重苗木质量,对施工方调入绿化苗木未要求出示苗木调运检疫证;三是监管出现盲区。绿化苗木调运随意性大,调运时间、地点监管部门难以掌握。

下步,我局对外来有害生物防治将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强化《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宣传。制作宣传单,在节庆期间通过发放宣传单方式,让群众增强对《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的了解、掌握;二是出台相关文件,重点落实“谁经营,谁防治”职能职责,对苗木调运监管不力的部门进行通报;三是争取将外来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纳入年度大比拼事项,形成齐抓共管良好格局。

冷莉芳委员,感谢你对我县生物安全工作的关心关注, 我们将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强化源头监管,筑牢我县外来有害生物传入“安全屏障”。

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5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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