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莉芳委员:
你在大姚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出“关于严防外地调入绿化植物携带有害生物”的提案,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回复如下:
我局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林业有害生物检验检疫工作。2020年,全年实施林木、花卉产地检疫374亩,产地检疫苗木1508.92万株;复检苗木9.8万株,木材239.8立方米;检疫调运木材531.8立方米(其中:锯材20立方米,原木273.1立方米),苗木152.9053万株;实施红火蚁防治113亩,红棕象甲9株。一定程度上,为外来有害生物传入我县设立了“安全屏障”,但也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施工企业、群众缺乏生物安全意识。在苗木调运过程中,对《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不了解,未形成自觉申请检疫常态化机制;二是项目业主(部门)缺乏监管。只注重项目进度,不注重苗木质量,对施工方调入绿化苗木未要求出示苗木调运检疫证;三是监管出现盲区。绿化苗木调运随意性大,调运时间、地点监管部门难以掌握。
下步,我局对外来有害生物防治将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强化《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宣传。制作宣传单,在节庆期间通过发放宣传单方式,让群众增强对《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的了解、掌握;二是出台相关文件,重点落实“谁经营,谁防治”职能职责,对苗木调运监管不力的部门进行通报;三是争取将外来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纳入年度大比拼事项,形成齐抓共管良好格局。
冷莉芳委员,感谢你对我县生物安全工作的关心关注, 我们将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强化源头监管,筑牢我县外来有害生物传入“安全屏障”。
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5月10 日
上一条: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大姚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141号提案的答复 |
下一条: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大姚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72号提案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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