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大姚县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126.00元,比上年增加2654.00元,增幅7.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602元,比上年增加997元,增幅9.4%。农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7个百分点,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倍差3.2,比上年缩小0.05,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均实现了稳步增长。现将影响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利弊因素简要分析如下: 一、有利因素
(一)县域经济稳步增长。全县地区生产总值达97.5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同期增长7.1%。其中:第一产业完成25.33亿元,增长5.7%;第二产业完成36.55亿元,增长9.9%;第三产业完成35.68亿元,增长4.6%。非公经济增加值完成46.37亿元,非公经济占全县生产总值比重达47.5%。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GDP达34697元/人。
(二)工资性收入方面。 2019年大姚县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分别为29424.00元、4569.00元,同比分别增长7.84%、25.66%,分别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9.25%、39.38%,工资性收入占比高、增长快。
1.政策性增资促进城乡居民工资性增长。据大姚县人社局提供资料显示:一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常晋升工资和两年调整工资标准增资。全县正常晋升涉及在编在职6004人,月增资37.72万元;两年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和艰苦边疆津贴标准涉及全县机关事业单位6650人,月平均增资300元左右,补发1995万元。二是绩效工资及时发放。年初及时发放2017年综合绩效考核奖2800万元, 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教育系统上半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乡镇津贴等人员经费66288万元足额发放。三是改善村组干部待遇。从2018年1月开始按照社区“五职”、村“三职”干部月人均1000元的标准增加129个村(社区)干部绩效考核补贴505.2万元,村民小组长、党小组长月工资待遇由50元提高到450元,全年发放提标补助1055万元,有效激发了村组干部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积极性。
2.劳务输出带动工资性收入较快增长。大姚县全面落实各项就业惠民政策,2019年1-12月农村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2.94万人次(贫困劳动力0.72万人次),新增城镇就业5738人,失业人员再就业3663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7%。其中:有组织输出11批次478人(贫困劳动力188人)。开发公益性岗位514个(安置贫困劳动力250人),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1220个,建成扶贫车间22个吸纳贫困劳动力就近就业1176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和“贷免扶补”创业贷款6995万元。在上海、深圳建立2个省外劳务工作站,建立县、乡劳务工作站13个。采取就业专项资金补助和县财政补助相结合的方式,给予务工群众经费保障,兑付就业创业服务补贴、乡镇工作补贴15.56万元。县、乡两级安排专职工作人员全程护送到用工企业,并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权益维护、生活安全、社会保障等各方面相关服务,让劳务输出人员输得出、留得住、长技能、增收入。
(三)经营性净收入方面。 2019年大姚县城乡常住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分别为2898.00元、4819.00元,同比分别增长11.71%、3.52%,分别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80%、41.54%。
(四)财产净收入方面。2019年大姚县城镇常住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为1266.78元、4819.00元,同比增长2.14%,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4%。
1.城镇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建设助推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增长。全县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项目总投资77891万元,累计兑付补偿安置资金3.6492亿元,共安置全县9个乡镇易地扶贫搬迁群众200户512人,改善了城镇居民人居环境,提高了城镇居民财产性净收入。
2.农村土地、林地流转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积极探索并赋予农民林权、土地承包权、农村房屋权等更多的权能,去冬今春全县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总面积32426亩,占承包耕地面积的15.58%,以平均流转费800元/亩计算,全县土地流转增加收入259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43.76万元,增长5.87%。
(五)转移性净收入方面。2019年大姚县城镇常住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为3538.66元,同比增长5.49%,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9.53%。农村居民转移净收入2261.20元,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2.94%。
1.社保待遇稳步提高。按照国家和省州的安排,2019年大姚县严格落实稳收支保三保专项行动要求,按时发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15074万元和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费5828万元;财政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12985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补助5863万元,发放城乡居民低保金715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944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支24682万。
2.民生保障有效提升。10项民生工程、30件惠民实事有效落实,民生支出达20.5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83.6%。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发放就业补助944万元,抚恤金1411万元,残疾人 “两项补贴”474万元,符合享受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610万元。发放城镇低保金1067万元,农生低保金6083万元,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3.精准脱贫惠民增收。全县投入产业扶贫资金6.67亿元,发放扶贫小额贷款1.92亿元,培育新型经营主体3221户,订单带动贫困户农业发展4847户,贫困劳动力就业1386户1669人。打造就业“扶贫车间”22个,培训农村劳动力6.25万人次,推荐就业岗位2.3万个,实现100%推荐就业。投入林业生态扶贫资金2148.49万元。实施易地扶贫搬迁2480户9495人,建设集中安置点27个,集中安置和城镇安置1435户5279人;实施C、D级危房改造11698户,投入资金26176.74万元,其中加固改造5569户、拆除重建6129户,“四类重点对象”5289户,“非四类重点对象”无力建房6409户。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家庭医生签约率100%。大力开展消费扶贫,实现消费收入1546.08万元,其中省内各级干部“以购代扶”631.3万元,省外企业订单消费914.78万元。贫困地区交通、水利、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
二、掣肘因素
(一)经济持续增长压力加大。一是产业效益不明显。农特产品增加值较低,新的产业增长点尚未形成;工业企业生产规模小、经济效益不高;县内限额以上贸易企业规模小,消费水平不高。二是项目投资增长乏力,发展后劲支撑不足。由于中央投资扶持力度的大幅减弱和县级融资、偿债压力不断大,社会资本投入也表现得较为谨慎,投资规模小,造成固定资产投资大幅跌落。三是财政收支平衡矛盾突出。我县拉动性新增税源少,财政收入保持持续增长的难度大,县级财政自给能力不足,可支配财力少,保障发展能力仍然较弱,难以满足民生等公共事业及重点建设支出的刚性需求,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
(二)部分农产品减收,影响农业经营净收入增长。前期天气干旱,对烤烟、花椒、核桃影响较大,产量减少,品质降低,价格下降,收入减少。
(三)发放低保金同比减少,影响转移性收入增长。2019年1-11月发放城镇低保金1067万元,同比减少1434万元,减幅57.3%;发放农村低保6083万元,同比减少1198万元,减幅16.5%。
(四)物价上涨。受非洲猪瘟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累计上涨2.4%,商品零售价格指数累计上涨2.0%;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累计上涨1.9%。牛羊鸡鸭鱼蛋等产品也随之上涨猪肉涨幅较大。
(五)城乡居民调查户结构不优。在上一轮样本中,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较高,农村住户养蚕、种植烤烟、外出务工人员多。在本轮样本中,有工资性收入人员减少,受经济下行和中美贸易战影响,工资性收入有所降低,农业经营、非农经营困难增大,影响收入水平。
(六)部分调查户记账不够规范,存在漏记收支的情况。部分记账户存在思想顾虑,不愿如实、及时填报,造成辅助调查员和专业人员不能充分指导,出现漏记、少记。
三、下步工作建议
2020年,城乡居民收入要比2010年翻一番,这是党的十八大明确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定量指标。促进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收,确保与全国全省全州同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一)抓发展促增收。坚持把项目投资作为推动发展的重要引擎,加快推进“五大枢纽”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县域经济发展后劲。准确把握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导向,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十四五”规划编制,围绕新能源、新兴产业、现代物流等重点领域抓好项目规划、申报、实施,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人民共享发展成果。
(二)抓产业促增收。一是大力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促进农业经营净收入稳步增长。稳定粮食生产,稳步推进生猪生产,扶持发展云岭牛、黑山羊等规模养殖,保障肉制品有效供给。稳定蚕桑产业,持续发展核桃、花椒、芒果、咖啡等经济林产业,争创全省“一县一业”核桃产业示范县。实施产业兴村强县行动,加快百合等重要农(特)产品标准体系建设,创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打造“云南绿色食品基地”。二是大力推进第三产业发展,促进城镇居民经营净收入稳步增长。结合全县资源禀赋,大力发展旅游业,争创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县。完善商贸物流体系,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和“假日经济”、“小店经济”、“夜间经济”。依托良好的资源和人文环境,促进健康、汽车、住房、体育等消费,加快形成“康养+”教育、医疗、度假等为一体的全产业链,打造“云南健康产业基地”。
(三)抓就业促增收。工资性收入在城乡居民收入中占比较大,要持续推进技能扶贫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两个专项行动,抓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零就业”家庭、城镇困难职工等重点群体就业,落实好返乡农民工创业政策,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四)抓民生促增收。全力抓好教育、健康、文化等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会事业发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促进城乡居民转移性收入稳步增长,积极为大姚人民创造美好生活。
(五)抓脱贫促增收。坚持减贫与巩固提升同时发力,统筹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紧扣“两不愁三保障”,持续落实好产业、就业、教育、健康、社保等政策措施,加快扶贫项目扫尾,集中力量补齐短板,实现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10055户38188人全部脱贫,彻底消除绝对贫困,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确保与全国全省全州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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