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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乡村振兴局对政协大姚县十届二次会议第154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dyx025-/2023-0728003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乡村振兴局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乡村振兴局对政协大姚县十届二次会议第154号提案的答复 生效日期:

三台政协小组

小组提出的关于加快补齐非贫困行政村基础设施短板》的提案,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农村基础设施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撑,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自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以来,中央省、州、县持续加大投入力度,投入近40亿元资金,实施了通村公路、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农危房改造、易地搬迁、产业发展等重大工程,全县基础设施和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有效改善,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有力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但在脱贫攻坚期间,有限的财力、物力更多的是投入77个贫困村助力贫困村出列和全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对于其余52个非贫困村的投入相对较少,导致非贫困村的基础设施相对滞后。

考虑到贫困村与非贫困村在基础设施投入上存在差异,2018年,原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下达2018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明确,对已脱贫摘帽的县,在实现稳定脱贫的前提下,可适当兼顾对困难较大的非贫困村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上给予支持。此后,有关文件进一步明确,对已经实现稳定脱贫的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专项扶贫资金,支持非贫困县、非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已经实现稳定脱贫的贫困县,还可统筹安排整合资金用于非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全国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决定性胜利后,中央、省、州相继出台《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县级可统筹安排不超过30%的到县衔接资金,支持非贫困村发展产业、补齐必要的基础设施短板及县级乡村振兴规划相关项目为进一步改善非贫困村基础设施条件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依据

2021年以来,我县共投入涉农整合资金(含财政衔接资金)和沪滇帮扶资金4.87亿元进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继续实施了基础设施补短板、产业发展、兜底保障等工程。在资金投向上,除严格执行衔接资金投入非贫困村的比例达30%”外,其他涉农整合资金、沪滇帮扶资金更多的是投入到非贫困村中,以改善非贫困村的基础设施条件,尽快缩小非贫困村与贫困村的差距。但因全县非贫困村数量多、底子薄,基础设施改善还需持续不断发力。

下步工作中我局将协同交运、水务、农业农村、自然资源行业部门结合政协小组所提建议,持续加大对三台乡等前期投入不足乡镇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加快补齐非贫困村基础设施短板,切实提升当地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在此,感谢你们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为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建议

 

联系人:彭阳武          联系电话:0878-6222801

 

 

大姚县乡村振兴

2023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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