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首页 >> 正文

申请农村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是否需要开展监测对象识别认定?

索 引 号:dyx025-/2023-0829007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乡村振兴局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申请农村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是否需要开展监测对象识别认定? 生效日期:

2022年已组织开展了两次集中排查,对存量农村低保对象和 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进行了全面摸排。此后,对新申请农村低保和 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农户,要按照监测对象认定条件进行逐户排 查,符合条件的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要坚决杜绝以落实低保为 由不识别监测对象,坚决防止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通过低保等政策"一兜了之"。各地要健全跨部门工作会商和信息互通机制,推动各层级防止返贫监测和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数 据共享。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申请农村低保和分散供养特困人 员的农户同步开展监测对象排查识别。鼓励社会综合保障水平较 高的地区,探索推动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


上一条:各地是否要每年调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监测对象识别是否有规模限制?
下一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 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概念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