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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是否要每年调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监测对象识别是否有规模限制?

索 引 号:dyx025-/2023-0829008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乡村振兴局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各地是否要每年调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监测对象识别是否有规模限制? 生效日期:

各省(区、市)要因地制宜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范围年度调整机制,各地可综合本区域物价指数变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和农村低保标准等因素,同时考虑“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实 现情况,科学合理确定年度监测范围,每年一季度前完成并报国家乡村振兴局备案。

监测对象识别不得设置规模限制,要将符合条件的农户全部纳入监测帮扶,确保做到应纳尽纳。


上一条:人均纯收入在当地监测范围内的农户是否应全部识别为监测对象?
下一条:申请农村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是否需要开展监测对象识别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