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大姚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件(第一期)
一、大姚县三岔河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6年1月,大姚县医疗保障局对大姚县三岔河镇卫生院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该院存在医务人员为自己开药处方诊断与用药不符、超量开药问题,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408.02元。大姚县医疗保险中心依据《楚雄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408.02元,并处违约金722.41元;2.对相关医务人员执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2.约谈医院相关负责人并限期整改。目前,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及违约金已全部追回。
二、大姚县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5年11月,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对大姚县人民医院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大姚县人民医院在2024年1月至2025年11月期间,存在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串换诊疗项目、分解项目收费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04,827.52元。大姚县医疗保障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医院退回因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串换诊疗项目、分解项目收费而导致损失的医疗保险基金104,827.52元;2处以医保基金损失金额1.2倍即125,793.02元的罚款;对相关医务人员执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目前,医保基金损失已全部追回,罚款已全部上缴国库。
三、大姚县龙街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5年12月,大姚县医疗保障局开展定点医疗机构集采政策执行不到位及部分药品耗材价格异常过高问题整治时发现,2024年1月至2025年9月期间,大姚县龙街中心卫生院及下辖9个村卫生室未严格执行药品耗材集采政策,违规使用医保基金9,008.73元,大姚县医疗保险中心依据《楚雄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9,008.73元;2.约谈医院相关负责人并限期整改。目前,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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