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行政审批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大姚行审水保准决字〔2024〕02号
中广核楚雄大姚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4年11月5日向本机关提出大姚县石板箐二期光伏发电项目弃渣场变更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申请,本机关于 2024年11月 5日依法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大姚县石板箐二期光伏发电项目弃渣场变更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的行政许可。
本机关将于作出本决定之日起3 日(最长10日)内向你(单位)颁发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收件人(单位)签名或盖章:曾星
收件日期:2024 年11 月8 日
行政审批执法人员(签名): 胡玉平 证号:YCX18207
杨德菊 证号:YCX16530
大姚县行政审批局
2024年 11月 8日(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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