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大姚县安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核发的行政许可决定
大姚县行政审批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大行审 人服 准决字〔2024〕第 02号
大姚县安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4年11月 12日向本机关提出从事职业中介活动许可的申请,本机关于2024年 11月 12日依法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 从事职业中介活动 的行政许可。
本机关将于作出本决定之日起3日(最长3日)内向你(单位)颁发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
收件人(单位)签名或盖章: 薛春花
收件日期:2024年 11月 12日
行政审批执法人员(签名): 赵红 证号: 25090698015
向海瑜 证号: YCX25536
2024年 11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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