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行政审批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大行审 人服 准决字〔2024〕第 02号
大姚县安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4年11月 12日向本机关提出从事职业中介活动许可的申请,本机关于2024年 11月 12日依法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 从事职业中介活动 的行政许可。
本机关将于作出本决定之日起3日(最长3日)内向你(单位)颁发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
收件人(单位)签名或盖章: 薛春花
收件日期:2024年 11月 12日
行政审批执法人员(签名): 赵红 证号: 25090698015
向海瑜 证号: YCX25536
2024年 11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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